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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佣兵我为王 > 第67章 灾星乌马罗夫
  第67章 灾星乌马罗夫
  见所有人都像被点穴了一样,宋和平意识到事情不妙了。
  灰狼过来把宋和平拉到一旁,小声说道:“你疯了啊?!你把灾星带回来干嘛?”
  “灾星?”
  宋和平继续懵逼。
  “什么灾星?!”
  “你后面那位,大胡子!”灰狼说:“他是不是叫乌马罗夫?”
  宋和平连连点头:“没错。”
  灰狼绝望地看着宋和平:“你知道他的绰号叫啥吗?他可是咱们巴克达佣兵圈里的名人啊!”
  宋和平一头雾水:“叫啥?难道叫上帝?god?!”
  心想,这还跟绰号有关了?
  灰狼的表情复杂得如同一个诡雷:“他的绰号叫灾星,知道为什么叫灾星吗?这家伙来巴克达不到三个月,灭了四个佣兵团,平均不到一个月灭一个。”
  “灭?”
  “对。”灰狼说:“但凡他加入的佣兵团,就各种死,路边炸弹死,遭遇伏击死,最特么离奇是他去的佣兵团,当头儿的一定死……所以灾星在巴克达佣兵圈里根本混不下去了,没人敢签他!”
  这回宋和平的汗毛终于竖起来了。
  他偷偷看了一眼厨子。
  厨子的脸都石化成大理石了,一副憋尿要爆膀胱的模样,估计这会让蛋疼得很。
  这尼玛……
  难怪叫灾星了。
  我艹!
  自己带回来个啥!
  还以为捡了宝,结果是毒药。
  这可把宋和平整不会了。
  忽然想想又觉得又没啥。
  如果灰狼说的是事实,如果灾星专克老大。
  那慌的应该是厨子。
  他是公司的一把手。
  思维一开,海阔天空。
  宋和平坦然了。
  这边厢的厨子很为难。
  并不是他舍不得赶走大胡子灾星。
  如果只是灾星一个人,那么他会毫不犹豫让他滚蛋。
  可灾星身边是盖伊。
  和灾星糟糕的名声相比,盖伊的名声可就太好了。
  他是巴克达佣兵圈里很有名气的狙击手。
  一个灾星,一个良才。
  很魔幻的组合。
  “猎手。”他叫了盖伊的绰号:“你加入我是非常欢迎的,至于灾星嘛……实在抱歉,我怕我的命不够硬。”
  盖伊说:“灾星救过我的命,他是我兄弟,我发过誓一辈子都跟他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如果你愿意招募我们两个就一起招,要么我们一起走,你拿主意。”
  厨子说:“真的不能只要一个吗?”
  “当然不能,要么一起要,要么一起走。”
  盖伊一副毫无商量的余地的口气说道。
  乌马罗夫在盖伊耳边说了什么。
  盖伊摇摇头。
  宋和平觉得乌马罗夫可能不想连累盖伊,想要退出。
  盖伊看到厨子不吭声,于是拿起背囊转身就走。
  乌马罗夫跟在他身后。
  俩人走出十几米远,宋和平叫住了他们:“等等!”
  盖伊回头,宋和平说:“猎手你在这里等等,我跟厨子商量下。”
  说罢,来到厨子面前低声道:“咱们这回缺人手,尤其是核心队员,油区太大,我们人手本来就不足,尤其缺少像猎手这样的远程狙击好手,我研究过了,在哈桑油田区,一个优秀的狙击手能发挥的作用比十个步兵都强大。我看可以把他们留下。”
  “该死!”厨子说:“你没听灰狼说吗?灾星去哪哪团灭!”
  宋和平说:“你还信这个啊?”
  厨子说:“你以为人人都像你们那样是无神论者?”
  他皱着眉头说完,忽然眼珠子一转,对宋和平说:“我有个办法,倒是可以试试。”宋和平忙问:“什么办法?”
  厨子说:“防务公司你挂法人,我不当老大了,以后你当老大。”
  宋和平惊了:“我?!”
  想到自己才入团几天,居然让自己当老大。
  厨子还真是被灾星的事迹吓尿了。
  “对。”
  厨子看起来倒是很认真。
  “你本来就是个指挥天才,反正军事行动都是你指挥,你当头儿没人不服,至于我嘛……”
  他咧嘴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
  “我给你当个副手。”
  “我艹!”宋和平怒了:“你怕灾星克你吧?没想到你们俄毛子也信这套!”
  厨子抬手在胸前画了个东正教的十字架:“我们相信上帝。”
  宋和平转头望向盖伊,最后咬牙道:“成交,我就挂个法人,当个吉祥物。”
  “这就对了。”厨子大声对盖伊说道:“行了,你们可以加入我们。”
  然后没忘了对所有人宣布:“从今天开始,丧就是我们防务公司和佣兵团的头儿了,我呢,退居二把手,我不是老大。”
  话一出口,众人忍不住都笑了。
  宋和平入团几天就当了“音乐家”的头,都知道厨子为什么舍得退位让贤,无非就是怕过不了那个诅咒。
  “头儿!”
  盖伊上前,伸出手来。
  “感激的话我就不多说了,感谢你给我们兄弟俩一个容身之所,噢,对了,你们这里还有吃的吗?我们饿了。”
  这话可把宋和平又整得一愣一愣的。
  见过佣兵混得差的,混到饭钱都没的人,他是第一次看到。
  这俩兄弟都经历了啥?
  “有,厨房里还有很多罐头和大列巴,还有羊肉,我让灰狼带你们去填饱肚子。”
  等盖伊两人进了厨房,女王开起了宋和平的玩笑:“头儿,你下次出任务的时候最好多穿一层防弹衣。”
  白熊在一旁一唱一和:“没有,就灾星上次加入的那个‘雄鹰’佣兵团,老大是坐直升机摔死的,防弹衣都挡不住。”
  说罢,两人对视一眼,仿佛听到了什么滑稽的笑话,搂成一团哈哈大笑起来。
  老大?
  宋和平一时之间还有些不习惯这个称呼。
  前几天自己还是个在巴克达卖发电机组的小商人。
  这几天过去,自己居然成了一个佣兵组织的老大,并且还是一家防务公司的法人。
  最重要的是,如今宋和平私人口袋里有将近六十万美元。
  六十万美元,折合华国货币奖金五百万!
  五百万啊!
  宋和平在县城买三十多套房子都够了!
  妹妹一套,弟弟一套,自己还能当包租公。
  这钱,来得太快了!
  老鬼可惜不在这里了。
  否则他一定会惊掉下巴的。
  他很想找人分享自己的喜悦,但是转念一想又忍住了。
  弟弟妹妹现在年龄还小,绝对不能让他们知道自己哥哥有那么多钱,否则养成大手大脚的习惯将来肯定没出息。
  何况自己做的是这行生意,说句难听话,赚的钱都带血,还是不能公开为好。
  他决定先拿出一小部分钱汇回国,让妹妹先把亲戚那边的欠款都还上,毕竟无债一身轻,欠钱的感觉宋和平早就厌倦了。
  另外还有一件事,宋和平一直很担心,只是没跟别人说过。
  这事就像心里的一根刺,总让他感觉不舒服。
  但偏偏担心什么来什么。
  该来的,总要来。
  第三更。
  目前首订没过千,所以暂时三更。过千了就加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