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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我的1995小农庄 > 第839章 独自进山寻兽踪
  出了这样的事。
  陈凌自身能力再大,也不能担保所有人不出事。
  於是当天在下山之后,也不去理会那带崽母豹子的反应,陈凌就在村里找来扒犁,组成一个队伍,將梁越民和焦晃剧组一起送到了藤河乡坐船离去。
  同时陈王庄的村民们也在各自投奔村东的亲戚,或者暂时安歇在陈凌县城东边的几个养殖场。
  那边地方大,作为牲口棚的空房间也多,没处去的村民,就在那边生火做饭,取暖睡觉都没有什么问题。
  缺点就是房间空荡荡的,有点太大了。
  说实在的,像是这个年代,一个亲戚也没有的,那是真的少。
  娘家婆家的,总有能投奔的。
  没处去,住进养殖场的,满打满算也就十户人家而已。
  相比山里的未知生物,在这里委屈几天算不了什么。
  再说了,白天閒著没事,还能帮陈凌收拾收拾杂活,喂喂牲口,赚一些工钱。
  比待在村里担惊受怕强多了。
  而陈凌也带著媳妇孩子,以及赵玉宝和钟教授几大家子搬到了县城暂住。
  ……
  大雪漫天飞舞。
  今年的正月天公也不作美。
  大地白茫茫的一片,银白裹住了山峦的稜角。
  冷风裹挟著雪粒子打在脸上,生疼。
  陈陈凌紧了紧狼皮大衣,扛著猎枪牵著驮马走出院门。
  身后黑娃和小金两条大狗,呼出白气凝成雾,脚下踩著厚厚的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留下深深浅浅的梅状爪印。
  “阿凌,这雪太厚了,非要这时候去吗?等市里公安来了再进山吧。”
  王素素裹著头巾跟出来,头巾边缘被风吹颤。
  怀里的睿睿,只是觉得好玩,带著虎头帽子,指著山喊:“爸爸,打老虎!”
  陈凌回头望了望老婆孩子,脸色柔和下来:“睿睿真聪明,爸爸这就给你抓小老虎回来。”
  又对王素素说道:“放心吧,你还不知道我的本事,我就是再去探探底,再说了我身上带著矿用炸药,危险的时候,把炸药一丟,第一个撤……”
  “大雪天,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东西藏不住,山里的东西,想使坏,偷袭都偷袭不了。”
  “不要担心,快回去吧,我明早就回。”
  “……”
  王素素没说话,只將睿睿搂紧。
  看著丈夫和牵著马带著狗,身影渐渐融进雪幕。
  陈凌单独行动,不用多说,是会更快的。
  这次,山猫等人他也没让跟著。
  不多时就再次回到了陈王庄。
  进山后,雪更大了。
  风颳松林,松枝积雪簌簌落下。
  陈凌吸了口气,肺里一片清凉,浑身清爽。
  “爽啊,还是山里爽,一个人下雪天打猎,就是痛快。”
  这也就是他了。
  別人哪有这样的本事。
  村里的年轻小子,例如王文超等,家里管得严,心里痒痒想跟著他来,也来不了的。
  下雪天进山,打些正常点的猎物,捡野鸡,打野猪都可以。
  但是出了厉害的怪东西。
  豹子和狼群都害怕,那还是要慎重点的。
  “呜呜……”
  两狗突然竖耳,鼻子嗅空气,喉咙呜咽示警。
  陈凌眯眼,顺雪地蹄印挪动。
  蹄痕半尺深,边缘带有血丝——
  咦?居然是头体型超过三百斤的大野猪!
  而且还有血跡,这个天气没人进山。
  肯定不是人为的啊。
  那就极有可能是那个未知生物乾的。
  “进山就有收穫了吗?不错不错,倒要看看这个未知生物的真面目!”
  突然,左侧雪坡呜咽声,夹杂急促刨雪声。
  “汪汪汪!”
  黑娃小金狂叫起来。
  陈凌抬头,就见一条条灰影从雪雾中窜了出来。
  是狼!
  为首狼毛泛白,个头很雄壮,身后的也都很壮实,满脸凶狠的盯著陈凌和两个大狗。
  “好傢伙,真是稀奇了,平日里闻风就跑,今天你们居然敢来凑热闹了。”
  陈凌呵呵一笑,“看来我这狼皮大衣没白穿啊!”
  狼这东西,很记仇,报復心也强。
  別看不是它们族群的狼,但只要是杀了狼,被它们闻到了气味,那也要炸毛攻击的。
  “嗷呜!~”
  这个时候,狼群目光冷幽幽的,带著残忍。
  但规模小得多,仅有不到十只。
  锁定陈凌和两条大狗,喉间低吼。
  “算了,前阵子杀狼太多,没多大兴趣了。”
  “黑娃,小金,你们两个陪它们玩玩吧。”
  黑娃的小金弓背炸毛,尤其黑娃,喉咙发出闷雷般的吼声,如黑色雄狮一般,直接冲了出去。
  小金也很厉害,但小金属於狠辣阴毒的一条狗,老猎户都说它比狼还像狼。
  在山里身经百战之后,那是豺狼虎豹身上的东西,学了个遍。
  黑娃在前冲,它就黄色旋风一样在后面偷袭,速度快得嚇人。
  狼群的头狼纵身跃起的那一刻,黑娃猛扑,像是扑咬小鸡仔一样,一下子按翻在地,咬住狼后腿,獠牙刺入皮肉。
  头狼痛嚎,狼群围攻助战。
  这个时候,小金早就从黑娃头顶一跃而起,真就跟武林高手似的,见狼就咬。
  专门攻击狼身上的弱点,喉咙,后门,腰下肚皮。
  它速度太快,角度太刁钻,牙齿还太锋利。
  那傢伙,一个照面,整个狼群全倒地了。
  咬碎喉咙的狼,情况还好,死的没什么痛苦。
  被小金开膛破肚的狼就惨了,滚烫的狼血直接淌了一地。
  “惨归惨,疼归疼,开膛破肚,也还是有救的。”
  “看在你们狼群成员越来越少的份上,我就留你们一命……”
  陈凌挥手將开膛破肚的狼收进洞天之中,这狼和狗一样,开膛破肚不是致命伤。
  哪怕肠子掉出来,只要內臟没什么大的伤势,再缝回去,照样能活。
  有的两三个月的小狗,肠子沾了土灰啥的,奄奄一息,半死了,照样也能救回来。
  狼这种野外生存的,比狗还要顽强。
  就更不用说了。
  “好了,你们两个傢伙天天让你们带娃,带的也烦了,这下舒展开筋骨了,自己去找地方吃点热乎狼肉去吧。”
  陈凌拍拍两条狗的大脑袋。
  知道它们虽然习惯了吃熟食,但经常狩猎的狗,都是『嗜血』的。
  对新鲜温热的血液,有著渴望。
  黑娃小金两条大狗这段时间,为了在家看娃,那真是的快给憋坏了。
  进山除了让它们放开了和野兽战斗一番,最重要的是,也让它们尝尝新鲜的血肉。
  要不然,时间长了,它们自己也受不了。
  “汪汪汪!”
  黑娃最是兴奋,拖著一条狼尸就到一边啃吃去了。
  还是小金稳当,舔了舔陈凌,又撒欢的哼哼唧唧围著他蹭了好一阵,才到一旁去享用大餐。
  “吃吧,吃吧,吃完了咱们再往大秦岭深处去。”
  陈凌把黑色的驮马也收进洞天中去,自己深一脚浅一脚的沿著狼群窜出来的方向,自己去查看情况。
  很快他发现了更多的不对劲。
  “怎么会?又有这么大的野猪蹄印?!”
  “这都快赶上苗寨那里的野猪王了吧?”
  陈凌走到狼群出没的方向,一路追踪下去,不到二里地,就见到了令人心惊的巨大蹄子印。
  在积雪中都踩出了粗壮的大洞,留下的粪球跟皮球似的,赶得上大象拉的屎了。
  “靠,不是吧,山里有野猪王我也不怕,怎么这野猪王身上也带著血?”
  “刚才那个野猪蹄印带血,这么大的野猪王蹄印也带血?”
  “这踏马山里到底出了什么东西啊?”(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