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三人咬著牙,打算上前“拼命”的时候。
  就听到远处人群时不时发出惊呼声。
  隱约能听到“夏师傅”“老炮”“厉害”“880”之类的词语。
  这时候,就算是傻子也知道事情似乎不是他们想的那样!!
  不等眾人反应过来,就看到夏长海和王喜栋在一群人的簇拥下,径直朝著眾人走来。
  在他们身后,几个散工兴奋地拖著一个简易爬犁。
  爬犁上,是一头体型庞大的棕熊!!
  从体型来看,至少有700斤以上!!
  要知道,这个季节熊瞎子刚结束冬眠,还没来得及长肉,体重肯定大幅下降。
  这头大棕熊现在都有700斤,刚入冬的时候,体重起码得在1000斤以上!!
  而1000斤重的棕熊,在熊瞎子当中都不算小的了!。
  “天啊!那是熊王!真正的巨熊!”
  “看那体型,少说也有七百斤重!”
  “七百斤?你太小看它了!瞧那熊掌上的纹路,一条纹路代表两百斤,这头熊至少八百斤!”
  “八百斤?!要是等到冬天,岂不是能长到一千两百斤以上?”
  “真是罕见的庞然大物!”
  “你们发现没有?国师傅身后没跟著猎狗。”
  “难道他是单独猎杀的?”
  “太不可思议了!独自猎杀这样的熊王,这附近可没人能做到!”
  “寧夏村的神枪手,果然名不虚传,让人敬佩!”
  “这算什么?国师傅以前猎虎的时候,也只带了一条头狗。熊再厉害,还能比老虎更凶猛?”
  “还有这事?快详细说说……”
  ……
  人群议论纷纷,夏长海还没开口,肖德彪已经注意到了他,脸上露出欣喜的神色。
  他快步穿过人群,主动迎上前去。
  “国师傅!”
  “肖场长?”
  见到肖德彪,夏长海略显意外,眉头微微皱起。
  作为红旗林场的负责人,肖德彪此时应该忙於春季的事务,怎么会有空来伐区?
  但当他看到跟在肖德彪身后、刻意保持距离的杜春河时,立刻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国师傅,这头熊王……”
  “没错,就是那只在朴泽鹿祸中称霸的巨熊。”夏长海知道他想问什么。
  杜春河提前回来这么久,肯定已经匯报了情况,只是不知道其中有多少夸张的成分。
  想到这里,夏长海瞥了杜春河一眼。
  得到夏长海的確认,眾人脸上纷纷露出震惊的神色。
  杜春河確实提到过夏长海去追猎熊王的事,但追猎和成功猎杀完全是两码事。
  大家还记得,夏长海当时只带了两把56式半自动步枪,
  身边连一条猎狗都没有,只有王一柱同行。
  即便不是猎人,也知道熊的凶险。
  普通猎人面对熊,需要武器、人手、猎狗和策略,一样都不能少。
  两个人就想猎熊?简直是天方夜谭!
  之前林场遇到一头体型小得多的黑熊,
  赵把头恨不得带上所有的猎狗,再召集七八个人一起行动。
  並非赵把头名不副实,而是他深知不能拿性命开玩笑。
  起初,大家都以为夏长海是为了面子,硬著头皮去追熊王。
  毕竟准备了那么久,结果野猪王被熊王咬死,实在让人憋屈。
  这难免让人觉得猎人无能。
  眾人甚至已经想好,夏长海回来后隨便找个藉口解释失败的原因。
  在他们看来,这才是正常的结果。
  没人会嘲笑夏长海,毕竟当时的情况,敢去追就已经很有勇气了。
  可谁能想到,夏长海竟然真的成功了?
  若非熊王的尸体摆在眼前(总不可能为了面子钱买一头熊吧?!),谁都不敢相信。
  肖德彪绕著熊王的尸体转了好几圈,眼中闪烁著兴奋的光芒。
  与之前看野猪王的眼神不同,这次是发自內心的激动。
  作为林场场长,肖德彪自认见过不少珍稀猎物,
  但像这样的棕熊王,却是难得一见的“珍宝”。
  平时遇到都要躲得远远的,更別说猎杀了。
  只有在春猎那种大型活动中,才有可能捕获到。
  “国师傅,这头熊王你打算怎么处理?”
  夏长海与普通猎人不同。
  若是镇山把头赵兴康猎到的,按照规矩,熊胆归猎人,熊肉由林场分配。
  但夏长海属於“编外人员”,对猎物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即便是肖德彪,也得先徵求他的意见。
  夏长海一听这话,立刻明白了对方的意图。
  山里人比外人更懂得珍惜这些“好东西”。
  “我也在发愁呢,这么大一头熊,我家根本吃不完。”
  “肖场长,不如您帮我拿个主意?”
  “哈哈哈。”
  肖德彪心领神会,自然不能辜负夏长海的好意。
  他给夏长海留了一对熊掌,其余部分由林场以每斤一块五的价格收购,总共一千元。
  熊肉卖出了熊胆的价格,让旁边的人惊嘆不已。
  但没人敢提出反对意见。
  一来,的不是自己的钱。
  二来,没人敢同时得罪夏长海和肖德彪。
  “对了,肖场长,熊崽子你有办法处理吗?”夏长海突然问道。
  “熊崽子?”
  肖德彪一时没反应过来。
  哪来的熊崽子?
  当肖德彪看到王喜栋抱来一只活蹦乱跳的熊崽子,整个人都懵了。
  要不是那熊崽子一个劲地扑腾,还嗷嗷叫著,
  他差点就以为这是个玩具!
  毕竟,这年头谁见过活著的熊崽子呀?
  更准確地说,是从没听说有猎人能带回一只完好无损的熊崽子!
  眼下围猎场面乱糟糟的,面对带著小崽子、还处於狂暴状態的母熊,
  没人有閒工夫去关注熊崽子怎么样了。
  要么直接打死,省得添麻烦,
  要么就被嚇得魂飞魄散。
  下套子抓熊,抓到的一般也是有残疾的,
  骨折的多了去了,被夹断肢体的也不在少数!
  哪能一点伤都没有,还精神十足地叫著?
  肖德彪从小在山里长大,又在林场混了这么多年,
  自认为见识很广,
  可从没见过有人猎熊时,还能把活熊崽子带回来,这太离谱了。
  愣了一会儿神,肖德彪想起之前杜春河说的话,
  毫无疑问,这熊崽子应该是那只黑熊的。
  他不清楚夏长海是怎么做到的,不过既然小崽子在这里,母熊大概率跑不了。
  毕竟,不用猜也知道,母熊不会丟下幼崽。
  母熊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轻易放弃幼崽!
  一旦发现人类,不用挑衅,就会主动发起攻击。
  也就是说,想带回熊崽子,就得先制服母熊,
  这事儿没得商量,几乎肯定会发生。
  “猎杀熊就罢了,还能活捉熊崽子……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肖德彪怎么也想不明白。
  不过他现在能確定,夏长海比他想像的厉害得多,
  自己能请到这位红旗林场的镇山把头,简直太有面子了!
  他心里暗暗高兴。
  肖德彪沉吟片刻,答道:“我可以帮你联繫一下市里的动物园,但是对方会不会要,我就说不准了。”
  夏长海笑著说:“那就麻烦你了。”
  夏长海心里清楚,这个年代和以后不一样。
  以后动物园引进动物,需要经过层层审批,光是办理手续就得忙活一个月左右。
  这还是所有事情都顺利的情况。
  要是中间出了什么问题,那时间就没法確定了!
  而且就算没有任何问题,也得排队等候,不是说有动物要引进就能马上引进的。
  但寧夏村这个地方,別的东西不多,山林里的野兽却有的是。
  像黑熊、野猪、狍子之类的,动物园根本不缺。
  其实,之所以能建动物园,都是响应上级的號召。
  不然的话,就算当官的脑子不清楚,也不会在石湖市建动物园!
  建动物园不算什么政绩,纯粹是浪费钱!
  不过,夏长海也就是隨口问了一句。
  要是肖德彪有办法解决,那自然是最好的。
  如果不行,也没什么关係。
  最后实在没办法,把小熊崽子杀了吃肉,或者直接放生,
  都是不错的选择。
  毕竟就只有一只小熊崽子,价值不算大。
  有小熊崽子先被带回来,大家自然能猜到母黑熊的结局。
  猎人遇到带著幼崽的熊,
  一般就两种情况,
  要么白忙活一场,
  要么只捕获母熊,
  毕竟,不管是为了赚钱还是吃肉,猎人都会优先对母熊下手。
  在这个过程中,小熊崽子受到惊嚇,早就跑没影了。
  可夏长海连小熊崽子都没放过,母熊怎么可能跑掉呢?
  肯定是不可能的。
  杜春河安排了几个人去把夏长海留在山里的黑熊抬回来,
  他忙前忙后,那份热情让王喜栋直咂舌。
  “真是够拼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肖德彪在场,杜春河的热情程度比之前高出十倍,
  又是端茶倒水,又是亲自下厨,
  还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两瓶有些年份的酒,
  那个年代,茅台虽然没有后来那么值钱,但也不便宜,
  普通的都要好几块钱一瓶,年份久的,价格隨便就能翻七八倍,甚至十几倍!
  想想看,掉別人家几个月,甚至半年的生活费,就为了买两瓶酒,
  要是放在寧夏村,得被多少人骂败家子啊!
  说出去没人会羡慕,只会说这家人不会过日子。
  北方人,酒量大,
  再加上肖德彪是红林场的负责人,有面子,
  所以,两瓶好酒喝完,把气氛烘托得热热闹闹的。
  夏长海虽然不太喜欢杜春河,不过成年人的世界,很多事情没那么简单,
  伸手不打笑脸人,
  对方又是敬酒又是陪笑,夏长海也不会失礼,
  多一个朋友就多一条路,
  他又不是爱惹事的人,不会平白无故得罪人!
  一顿饭下来,宾主双方都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