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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奇幻玄幻 > 赶山1978,我在深山当猎王 > 第141章 两个条件
  “小阳,你可是看著我们长大的。呸,是我们看著你长大的。”
  “你们现在有电视机,缝纫机,自行车,现在新房子都开始盖了,也让叔叔伯伯们喝口汤唄。”
  “就是,老话说得好,一家富不算富,全村富才是真的富。”
  马福明的话音刚落,屋子里就吵吵闹闹成了一锅粥。
  也不知道从哪里蹦出了这么多从小看著长大,好心眼的叔叔伯伯和一堆的婶子。
  一口一个小阳,一口一个大侄子。
  林阳听著,那么一瞬间都感觉无比的真实,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还好。
  原主的记忆根深蒂固。
  这些人之中大部分都是见风使舵的,谁能给好处就替谁说话。
  但林阳也不至於生气。
  这就是人性,再加上这个特殊的时代,吃饭是头等大事,也能理解。
  “小阳,千万別答应,咱们可是冒著生命危险才弄伤了一只老虎,不能就这么便宜了他们。”
  陈大牛走了过来,小声说道。
  陈刚两口子也在,不过没说话。
  他俩是知道赶山多危险的,而且还是遇到了一只老虎。
  林阳和陈大牛做啥决定,他们都支持。
  “小阳,你考虑得咋样了,就算是我这个当队长的求你了。”
  “咱们队里每年的指標完成度不高。”
  “今天刚刚试行包田到户,过些日子就春耕了,我们想著今年无论如何也得超过孙家湾生產队,给咱们队里评个先进。”
  “你放心,只要你带著咱们队的老少爷们把这只老虎拿下,副队长这事儿好说。”
  “是不是?”
  马福明说著,拿出了副队长的身份开始拋橄欖枝,还徵求大傢伙的意见。
  “我们家没意见。”
  “我们家同意林阳当副队长。”
  屋子里的户主们纷纷举手,就这样草率地把副队长的位置许给了林阳。
  “小阳,要是真能当副队长,我看这事儿能干。”
  陈大牛小声说道。
  “有屁用,自家的事情都干不完,还管队里其他人的吃喝拉撒,搞不好还要去公社书记那边挨骂。”
  “脑残啊。”
  林阳白了一眼陈大牛,然后把菸头往炉子里一扔,拍了拍手站起身:“既然马叔说了,大傢伙也想著进山干票大的,那这事儿我可以同意。”
  听林阳满口答应下来,所有人都开始鼓掌。
  林阳一摆手,全场安静,比马福明还好使。
  马福明都看呆了,不过他也没说话,想看看林阳要干啥。
  “马叔,既然大傢伙这么热情,那我趁机要提两个要求。”
  “至於副队长的事情,我还是算了,没啥兴趣。”
  “又不是编制。”
  林阳咧著嘴一笑。
  “行,你先说说看。”
  马福明也是个猴精,没急著满口答应,想先听听是个什么事儿。
  “第一,进山要是能抓到老虎,我负责去卖,卖了钱我要拿一半。要是不同意,你们可以自己进山。”
  林阳也不是搞慈善的。
  什么一个人富不是真的富。
  真金白银到手,富就是富裕。
  凭啥牺牲自己当万元户,扶持別人先富起来,他又不是圣母。
  “行,这事儿我拍板了,就这么办。”
  马福明眼珠子迅速转了一圈,当即拍板。
  一只老虎至少卖一千多,分一半出来也不少钱呢。
  关键是。
  这事儿要是匯报到公社,这可是他的政绩。
  “第二件事也说说看。”
  马福明催促道。
  现在林阳就是生產队,除了他之外的主心骨,相当於是摇钱树。
  只要能带著村里人赶山发家致富,这日子有奔头,他这个队长到公社才能像庞彪一样横著走,和书记说话的时候都敢拍桌子。
  有种70年公社销冠的感觉。
  “马叔,我记得咱们生產队有一匹马,是集体財產吧?”
  林阳问道。
  “对。”
  马福明稍稍一愣,眼睛突然间挑了起来:“小子,这可不敢想啊,这是公社的財產,不能杀了吃肉。”
  “……”
  “马叔你紧张啥,我还不至於缺肉吃。”
  “过些日子要春耕了,我们家老大是个瘸子大家是知道的,我娘身体不好,我不会劳动。”
  “所以……借队里的马,看看谁好心肠帮我们家种地。”
  林阳笑道。
  “小阳,你可真敢想啊。”
  陈大牛听著林阳这要求,小声嘀咕:“你这和地主老財有啥区別?”
  “马可以借给你,这事儿我能定。”
  “但谁帮你们家种地,这事儿你得问问大傢伙。”
  马福明也没想到,林阳竟然提出这么个条件。
  看著屋子里的人面面相覷,都在窃窃私语。
  林阳点了根烟,缓缓地伸出了五根指头:“不白帮忙耕地,5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