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卸甲
  龙金城是商人的城市。
  也是冒险者的城市。
  但其实对于很多人而言,【冒险者】甚至称不上一个中性词。
  如果用一些形容词去描述这些不甘平庸的人,大概是‘混乱’、‘趋利’,以及……
  危险。
  不是所有冒险者,都会像小说中编纂出的内容一样,最先因机缘巧合碰撞在一起,为了同一个目的踏上旅途,最后讨伐巨龙、拯救城市、成就传奇的。
  至少在温迪看来,大部分的冒险者,是酒馆中喝到烂醉的酒鬼——
  他们吹嘘着这趟任务的经历、报酬,然后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譬如‘嘲笑一个为了显得更高,而做了鸡冠头的矮人’,引发斗殴、将酒馆拆的七零八落。
  又或者是提着裤子走出风俗店的客人,将自己流油的脏手塞进姑娘的石榴裙,把兜里仅剩的几枚金币消费出去,哪怕明天的午饭都有可能没着落。
  还有一些为了冒险可以抛下一切的疯子。
  譬如她自己。
  一个贵族大小姐,居然会为了寻求人生的刺激,而跟一群酒鬼、公狗混迹在一起。
  至少在她父母眼里、她所身处的圈层里,不会有什么事情比这还要疯狂。
  也正是这些不安分的因子,集合在了龙金城这座偌大的城市中,才让这么一座充满铜臭的商业城市,变得如此富有活力——
  如此有趣。
  【财富之女】,是这帮淘金客之中的佼佼者。
  “战士、游荡者、一位能够施展【疗伤术】的游侠,你很难在一支冒险小队里找到配置如此合理的队伍。
  再加上一位法师学徒——他来自上城区的法师学院,经常会为了一些炼金材料与【财富之女】合作。
  说实话,如果不是因为团队中的武僧,那个【碎嘴鲁米】过于喋喋不休而被踢出了队伍,他们其实也不再需要一位输出手搭档了。
  也是看您身手不错,最重要的是出手大方,我才决定把您引荐给他们的。”
  冒险者工会的介绍人是这么告诉她的。
  时不时还要掂量着满袋子的金币,自信而笃定。
  温迪需要一队经验丰富的冒险者带她入门,好供她未来组建一支属于自己的小队,所以并没有吝啬介绍费用。
  而直到撞上那具晨暮森林的‘骷髅’法师以前,她都觉得自己算是赚到了——
  他们分工合理、目标明确、身手矫捷。
  让她学到知识的同时,充分享受起了冒险的乐趣。
  可事实证明,‘配置合理’并不代表‘实力强大’。
  哪怕这支小队已经准备的很充分了——
  晨暮森林的诡异,一直是冒险者之间绕不开的话题。
  近两年频频有冒险者小队于森林中失踪,也变相提高了所有关于这片森林的任务悬赏。
  单单是一项采集任务,便被标到了【橙色】等级,以警醒那些普通小队,不要因为高昂的价格丢掉性命。
  但【财富之女】轻松解决了晨暮森林中的野兽、【枯枝怪】——长得像是人类,扎根于土壤之中移动的树精。乃至从容应对着复杂的地貌变化。
  以至于那位战士队长,都已经做好用这次的赏金去买下昂贵的钻戒,从而求娶碧池游侠的打算……
  “但是在出发之前,一定不要给自己插个‘旗子’。”
  这是温迪从首次冒险中得到的教训。
  也正因这份教训,和她几个月来,于森林中狼狈求生时的一切,使她认清了那位死灵法师所代表的层次。
  更让她在看到唐奇手中,随意扔出的那本法术书时,喊出了心头的疑窦:
  “真的假的!?”
  这很难不让唐奇留意到,这位俏丽的战士小姐:
  “您指什么?”
  他当然能认出这位贵族小姐的身份,毕竟在昨天傍晚,查克还形象地抓起了两个小辫子。
  但他其实没想过和她交流什么。
  毕竟自己是【平民英雄】,而不是【贵族英雄】。
  找一位大小姐聊天,似乎并不能给他带来什么收益。
  却没想到是她先挑起了话题:
  “那本法术书——你是怎么得来的?”
  “离开森林的路上撞上一个死灵法师,他找我要一个头我有两个头,都不可能给他。
  那我只能让他去死了。”
  唐奇并不介意解释两句。
  毕竟大小姐的声音虽然偏向中性,像是个没长大的少年——嗯,胸前也是。
  但至少长得很养眼,看起来也不像小白猪一样,浑身散发着贵族的肥油气。
  “你、你杀了他?”
  如果眼睛会说话,那温迪那双海蓝色的眸子里,大概是震惊与羞耻。
  但她还是自动忽略了那些不堪入耳的浑话,迟疑问道:
  “这怎么可能?他是一位高环施法者……”
  “如果换作一般人,那确实没太可能——但他法表都烂成那样了,打不过他岂不是显得我们很没有水平?”
  【烂法表】、【没水平】,标签像是两柄利剑插进温迪的胸口,让她有种吐血的冲动。
  但是眼前男人似乎说的没错。
  跟他们相比,【财富之女】简直不值一提。
  于是,温迪鼓足勇气道:
  “那、那您的团队叫什么名字?我可以加入你们,或者只是做个跑腿的跟班吗?我可以为此付钱。”
  “团队?”
  唐奇眨了眨惺忪的眼睛。
  倒是还真没想过团队的名字。
  改天抽出时间来,可以集思广益一下。
  至于现在……
  “不,不必了。我们暂时没有其它出行的打算,也不需要什么跟班。”
  他的回答在温迪看来,反倒是在说“你不够格”。
  也算意料之中。
  温迪只好退一步道:
  “那可以为我详述一下经过么?价格您随便开。”
  其实【银盾】家族称不上富裕,至少比不上那位【星梅大亨】。
  父亲经常会为那些酒厂‘涌出’的‘金币’而流口水。
  但好在她的样貌不错,时而能收到一些贵族少爷的示好。
  这些少爷只是喜欢她的美貌,而不是喜欢她,自然也不会了解她的喜好。
  刚好能让她变卖那些送来的礼物——珠宝、首饰。以换取不菲的资金。
  她看人很准。
  提到钱的时候,唐奇难免心动。
  不过考虑到实在有些困倦,并且有些重要的事情还没能完成,他便摇了摇头:
  “抱歉,我没有时间。如果您真的很想知道这一切的经过——敬请期待我的著作吧。”
  “你要出书?”
  “有这个打算,并且已经写下了不少内容。等到戒严令放开,我大概会去找一家出版社投稿。”
  唐奇打了个哈欠,向温迪挥了挥手,
  “应该用不了太久,毕竟我也急着用钱。
  总之,与您相遇是我今天最大的惊喜,期待我们下次见面。”
  这是《赞美》中的模板话术,可以镶嵌在任何一段交谈的结尾。
  唐奇不再理会失望的大小姐,招呼着晨曦走上楼梯。
  而后者似乎也是才知道唐奇的打算:
  “您要写书吗?”
  “当然,很早便有这个想法了。”
  唐奇没有说谎。
  正经来说,【吟游诗人】的就业范围还算广泛。
  除却间谍之外,基本上都属于歌手、作家、编曲家一类的娱乐业。
  至少市面上绝大部分的畅销书,都出自诗人学院之手。
  自己此前经历的一切,已然称得上惊险,稍微改编一下便足以丰富故事性——
  这当然做不到畅销。
  但唐奇可以充分发挥文抄公的优势,把一些大众喜闻乐见、快节奏的噱头扔进故事里,到时便称得上竞争力了。
  而晨曦则好奇另外一个角度:
  “您会如何书写下我的事迹?”
  “当然还是以事实为主。我可不会刻意洗白你,毕竟这件事极具传奇性。
  但考虑到是以小说形式出版,为了畅销,我会往更炸裂、更博人眼球的方向去写。”
  “比如呢?”
  “比如你所需求的‘完美身材’,我大概会写你对躯干的要求十分苛刻——尤其是胸围,必须要能塞进整个头。
  这样读者们就会好奇、怀疑,你是不是真能塞进一个头。”
  “但他们会发现我不能。”
  晨曦低头瞧了瞧自己的胸甲。
  ‘完美’是没有一个定义的,以至于这具身体,是根据她的个人审美拼接而成。
  比起夸张、惹眼的身材,她还是更喜欢匀称。
  所以不大不小,刚刚好。
  “谁在乎?”
  唐奇推开了房门,将晨曦迎了进去。
  这是【友好之家】少有的‘豪华’单人房。
  是为那些享受清净、与更舒适的旅行者准备的。
  甚至还有一面向阳的窗户。
  价格也相应地更贵一些,高达两枚金币。
  唐奇与温迪,占用了三楼仅有的两间单人客房。
  像是星梅镇的难民们,这段时间则会暂时挤在二楼的通铺中,挤一挤,刚好能容下三百人的数量。
  “把他们骗去买书就可以了。重要的是噱头,而不是真相。”
  唐奇一边说着,一边关上了门。
  紧接着就指了指房间里那张唯一的床铺:
  “好了,现在卸下你的盔甲,躺到床上去。”
  “什么?”
  晨曦一怔,还以为自己没听清楚。
  “我说卸甲!”
  眼看唐奇的语气不容置疑,她只得问道:
  “全部吗?”
  “全部。”
  唐奇掐紧自己的眉心,忍不住打哈欠道,
  “快点,我们早点把事情办完好睡觉。”
  “好吧。”
  晨曦不可避免地有些扭捏,
  “那你来帮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