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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奇幻玄幻 > 吟游诗人又幻想了 > 第252章 叫主人(8k求追订月票!)
  第252章 叫主人(8k求追订月票!)
  “我他妈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什么,但我就是很火大。
  我觉得你们太他妈聪明了,轻而易举就做到了我做不到的事情我救不了臭老头、照顾不好吼克,管理不好部落、找不到食物————
  现在我他妈连一个臭丫头都打不到。
  我他妈什么都干不了,什么都做不到。
  我、我他妈就是个废物!
  一想到这个,我就他妈生气。
  不是对你生气、不是对她生气。就是,我知道自己很气、但是一去你妈的,我不知道怎么说!”
  希瓦娜觉得脑袋像是一团糊,粘稠的大脑在头骨里滚来滚去,时不时蹦出一两个能作为句子的材料,很快又被笨拙地搅拌在了一起,“他妈的他妈的他妈的,这水池真他妈臭,熏地我眼睛疼!”
  情绪的爆发永远需要积累。
  它就是一个藏在心底的瓶子。
  將它塞满之后,多余的部分无论如何都会倾泻出来。
  如果再將瓶口塞住,迟早也会炸掉。
  唐奇只能看到她握紧拳头,也不敢抬起头来,忽然说:“所以你觉得嫉妒?”
  “那是啥?”
  “嗯——
  唐奇挠了挠头。
  其实在很长一段时间,他只觉得一个人如果太笨,就会招人厌烦。
  可笨蛋也有笨蛋的脆弱,当他们开始袒露自己最真诚的一面时,自己又难免觉得————
  可怜。
  她都已经笨到这个地步了,再踩她一脚又有什么意义。
  “你觉得自己很无能,但是又不愿意承认这一点?”
  “我他妈就是无能!我承认,可以了吗?”
  “別那么激动,你不是不知道怎么表述吗?我在帮你把原因倾诉出来。”
  唐奇嘆了口气,蹲下来,刚好能平视对方,“不论是部落,还是武艺。你认为有人轻鬆做到了你做不到的事情,这让你觉得挫败—你不想这么认为,但可事实摆在面前你又无可奈何。”
  “对。”
  “你觉得自己什么事情都办不好。承诺过的事情没能做到,最后还搞得一团乱麻。只能眼睁睁看著事態恶化,直到连自己都差点葬送进去。”
  “对。”
  “最重要的是,哪怕结果不尽人意,但你依然认为自己竭尽全力—尽力到就连自己都不知道如何改进。
  可你不想永远这样下去,你希望自己能变得更好,希望有一天再面对困难时自己也能做些什么口却不知道应该怎么做。”
  “————对。”
  希瓦娜觉得自己像是卸下了身上的兽皮外衣、脱去了长靴,袒露到水面能映照出自己的整个身子。
  胸腔透明到能看到她那颗剧烈跳动的心臟。
  这让她有一种火辣的羞耻感。
  “我不得不承认,你说地一点也没错。我甚至想过试著安慰你,说些你也不是那么一无是处”的宽慰。
  但仔细想了想,哪怕是自欺欺人,我也很难把这句话说出口。
  毕竟你在我心里一直是这样一个形象。”
  唐奇摊开手,也有些无奈,“像你说的一样——
  你愚蠢、粗俗、野蛮、无能、平庸、眼高手低、没有领导力、只会大喊大叫、嘴硬、自卑、还敏感————
  该死,这么细数下来,你的血液里居然流淌著所有兽人和人类的缺点。”
  他的每个词语都像一柄无形的利剑,洞穿那跳动的心臟,让血液都跟著凝固,希瓦娜被骂得无地自容,只觉得手脚冰凉。
  她想要赶紧离开这个羞耻的环境。
  自己简直是他妈的疯掉了,才会跟这个烂嘴的诗人说这些。
  他一定会嘲讽自己的,一定。
  她明明很清楚这些。
  为什么还是选择留在原地,告诉了他一切?
  妈的,难道自己在奢求他的怜悯?
  乞求他的宽慰?
  希瓦娜认清楚了这一点。
  却不想认同它【烈吼】崇尚著力量”。
  不只是肉体的气力,更是心灵的刚毅。
  她要做一个拥有力量的人,强大的人从不需要安慰。
  就像眼前的唐奇,部落的先知一兽人拥戴他,绝不仅仅因为他所编撰的信仰。
  更因为他是个能够解决困难的强者,他从不需要別人来怜悯、去安慰。
  她不想做个弱者,尤其是在唐奇面前。
  她想要逃。
  “逃跑也是懦弱之举。”
  在她抬起脚跟的顷刻,唐奇的声音几乎要与回忆中的警醒重叠在一起那是她第一次举起斧头,在大荒漠上与地虫搏斗。
  她跌倒在荒漠上,嘴里的黄沙噎到她乾呕不止。
  那时的她是怎么做的?
  她趴在地上握紧斧柄,让地虫把自己看作一只待宰的羔羊,在它將要吞噬自己的时候,向下挥斧,砍断了它的舌头。
  她是个弱者,但她应该直面对方,否则只会一辈子抬不起头。
  看到希瓦娜停下脚步,唐奇继续说:“你看,哪怕集合了兽人和人类的所有缺点。但比起兽人黄豆一样大小的脑袋,你至少还继承了人类的一个优点思考。”
  希瓦娜没有反驳唐奇,只是在迟疑中抬起头来:“思考什么?”
  “思考之后怎么做。”
  “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做。”
  “但思考本身,就代表了你想要改变的意愿。”
  唐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兽人永远不会想著改变,吃了就睡,睡了就吃,閒下来就打架,要么就抓个雌性在兽栏里繁衍生命一相信我,哪怕让他们这么生活一万年,他们也不会觉得无聊、不会想要改变。
  但你却会因为经歷的一切,意识到自己的不足,从而对自己的无力感到厌烦。
  这很好不是吗?你是半兽人,也许相比兽人少了许多天生的力量,却也拥有了改变的可能,只是找不到方法而已。
  这一点,我可以教给你。”
  “你————教我?”
  希瓦娜眨了眨眼,与唐奇的目光对视,却看不出他言语中的真假,“为什么?这难道不是在威胁你的地位————”
  唐奇忍不住笑出声:“你不会真以为我对这什么酋长”的位置感兴趣吧?”
  “不是吗?”
  “拜託,我可没兴趣每天对著一群长得像山猪的绿皮。
  决定带你们去往南方长城,首先是为了安比掌握【狂暴】,再者就是有一伙兽人护卫著,到哪里都能算作安全保障—
  没有他们,我可突围不了常春藤庄园之外的兽潮。
  但也仅限於此了。
  等到將你们送到南方长城,给你们一个僱佣兵的身份,我肯定要离开长城、继续旅行。
  或许是去北方,或许是回家,谁知道呢?我可不会放过每一个能够到达的角落。
  在那之后,领导部落的责任,不还是落在你的身上吗?”
  直到这时,唐奇才凑近一步,拍了拍希瓦娜的肩膀。
  嘿,她肩膀的肌肉可真硬,到底怎样才能练出这么健美的身材?
  健硕却不壮硕,修长而富有美感:“看事情永远不能只看表面。要看清本质,好吗?”
  “本质?”
  “就拿你打不中安比这件事来说一她虽然年纪不大,可兽化人与生俱来的感知,却在一定程度弥补了作为人类的不足。
  同样,她的身形瘦小、柔韧而敏捷,被完全的愤怒吞噬,从而鲁莽的挥棒肯定没办法击中她。
  在这种时候,你更应该冷静下来,思考、判断她的落点,从而提前作出行动,而不是卯足力气胡乱挥击,对吗?”
  虽然野蛮人的攻势本就毫无章法,纯靠劲儿大。
  但道理是这么个道理。
  希瓦娜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被骗到晨暮森林这件事也一样—一你单是认为这么做能帮助部落逃脱燃素海的危险,却没能思考龙金城为什么要费尽周折这么做。”
  唐奇点了点她的额头,“遇到事情,先想原因。知道了原因,才能顺著方向寻找答案。找不到答案,就看我怎么做,再反推出答案。明白了吗?”
  “我————好像明白了。”
  希瓦娜觉得脑袋里的糊好像搅开了一些。
  “很好,那接下来我们做一道试题,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希瓦娜跃跃欲试。
  唐奇拍了拍手掌,站起身来:“叫主人。”
  “什么?”希瓦娜眨了眨眼,抬头看向唐奇。
  他就那样俯视著自己,居高临下,阴影都要笼罩自己的全身。
  “叫主人。”唐奇仍然说。
  这算什么?是试题吗?他在考验我?
  我应该拒绝他吗?但是我真的可以拒绝他吗?拒绝他会不会让他感到气愤?
  种种疑问又搅拌在了糊里,她又搞不清楚了。
  唐奇这时候才说:“你看,你还是將目光局限在了叫主人”这三个字上。
  但这个时候,你应该思考的是,我为什么要让你这么称呼”,从而得出应对方法。
  现在让我来给你復盘一下逻辑,你好好听著。”
  “好。”
  希瓦娜连连点头,她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乖巧过。
  “如果我是你,我会想为什么要让我这么称呼他”—一是单纯的羞辱我吗?不,羞辱本身得不到什么好处,只会让我感到气愤。那么我非但不会这么称呼他,还会逆反地离开。”
  “是这样的。”
  “那问题就不应该出在我这里,而是他的身上。也许他只是单纯的希望我这么称呼他,他只是单纯的享受称呼所带来的快感。”
  唐奇抱胸、踱步,说地好像真是那么一回事似的,“那我是否要如他所愿呢?答案是一定的—一因为我有求於他,我希望通过他的教导,纠正自己的不足。
  那么为了从他身上学到更多东西,让他为此感到快乐也就成了必然,这样才能学到更多东西。
  所以,我现在要让你叫主人”,你知道该怎么做了吗?”
  希瓦娜也陷入了长久的沉思,懵懂之间,点了点头:“我应该叫主人?”
  “叫主人。”
  “主人?”
  “不对,不是这种反问的语气,你应该更確定一些。”
  “主人。”
  “误、没错,乖。”
  唐奇重新蹲下来,抚摸著她的脏辫,从次元袋里拿出一块恐狼腊肉,放到她的嘴边,“你已经拥有了这个意识,接下来就是把它强化下去,直到形成下意识的思考但距离我们到南方长城,还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可以慢慢培养,不用著急。
  现在,应该是享用美食的时间。想品尝蜥蜴肉的话就去村子的篝火,我在那里等你。”
  希瓦娜咬住恐狼肉乾,燻黑的肉皮浸满咸味,舌尖相触,让她忍不住流下口水。
  她嚼下腊肉,口感比树皮还要乾涩,好在她的咬合力不错,能在嘴里翻来覆去地干嚼。
  望著唐奇离开的背影,她起先是欣喜的。
  自己似乎掌握到了要领,也开始学会思考问题”
  可渐渐的,她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很怪异感觉,但是说不出来。
  刚才的试题,只是一道简单的试验,还是別有用心?
  她迟迟无法得出一个答案:“果然,我要跟著他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
  抱著这样的想法,她这才翻身跃上木板,向著篝火走去。
  蜥蜴人的篝火同样垒作山高,中空的位置间隙摆了一串串烤肉,炙热的火焰在皮肉上翻腾,浸地油水都跌落在篝火里助长燃烧。
  整个村落的蜥蜴人为此打开屋门,走入黑夜。
  迎著头顶的两轮月亮,他们手牵著手,將篝火团团包围,左脚蹦跳两次,右脚向前一踢;右脚蹦跳两次,左脚向后一踹。
  简单的节奏,与刺耳的擦齿声和鸣出简单的歌声。
  短尾的脖颈还戴著【交流项炼】,让人得以听到简单的歌词:“昨天心里冷颼颼,今天没有忧和愁。
  因为之前没吃肉,今天我们能吃肉。
  我想吃成大圆球,吃饱才能找到牛。
  找到牛来干什么,吃肉吃肉还吃肉!”
  蜥蜴人缺乏情感,却至少能够感知到一些快乐。
  快乐是他们生活下去的动力,更是活下去的意义。
  填饱肚子这件事,本身便是快乐的来源之一。
  所以听起来,它们的生活也不如想像中的富裕。
  唐奇甚至怀疑,如果不是他们今天没有死去许多同胞,还有唐奇用以交换的一些恐狼肉,今晚的宴会恐怕还开不起来。
  他弹奏著鲁特琴,即兴创作著旋律,助长著篝火旁欢欣的氛围。
  甚至有几只蜥蜴人,成年的、幼年的,雄的、雌的,围绕在唐奇的周围舞动起来一也许对羽毛来说有些残忍,但他们可能真的不在意,是面前的人类杀害了他们的萨满。
  甚至你看,这个弹琴的人类下巴上还掛满羽毛鬍子呢!
  大概过了四十分钟,歌声逐渐散在了风里。
  蜥蜴人开始围绕篝火,席地而坐,等候享用久违的大餐一【没有特定的餐桌,也没有托盘这类盛放食物的器皿。
  但蜥蜴人至少会保证基本的卫生一至少对他们来说是卫生的。
  所以他们会在人们的座位前浇一瓢清水一如果那真的不是沼泽水的话。
  虽然入乡隨俗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以防明天起床之后拉肚子,我决定先和同伴们服用一瓶抗毒剂”,然后取出自备的木碗。
  之后,便开始等待烤肉的厨子挨个分发食物。
  先是一团甩在地上的粘稠糊,应该是某种草本植物捣碎、烹煮之后,混杂了一些水果的果肉所熬製成的,卖相欠佳,但有一股果木芳香。
  起初我以为是前菜,就在我犹豫要將它挖进嘴里时,我看到蜥蜴人们对此无动於衷,才明白那可能是某种蘸料。
  之后,他们又在地上甩下烹煮过的,绿豆一样大小的————米饭?就连安比也认不出来这种作物,应当是荒原特產。
  我学著他们的样子,將它搅拌进蘸料里,入嘴的第一时间是一股吞咽鼻涕的噁心感但绿豆”很脆,中和了这股不適,只是有点牙疼,也许刚好適合蜥蜴人的牙口。
  但隨著继续咀嚼,便只能尝到一股介於苹果或枣类的甜香,味道竟然出奇的不错。
  这应该是蜥蜴人每天入嘴的正餐,重头戏在后面。
  也许是我拿出的狼肉不少,而蜥蜴人也认为它实在乾柴,不適合款待客人”,便分享了一只不小的蜥蜴腿,还有一块巴掌大小的下巴肉蜥蜴人的牙口十分有力,以至干下巴的肌肉群相当紧实,短尾说这个部位最为爽滑弹嫩,原本只有羽毛”有资格享用。
  腿肉的鳞片已经被彻底扒下,表面金黄透红、油光鋥亮,证明他们火候掌握地嫻熟。
  在烤制过程中,外层刷上了一层蘸料,根据鼻息间相同的苹果香来推断,应该与之前吃的绿豆”蘸料类似。
  入口的第一感觉是鲜嫩,不存在牛、羊的膻骚,口感介於龟肉和鸡肉之间,又或者是生食鱼肉。弹嫩、滑口,带著一些独特的胶质感。
  最后以两颗蜥蜴肉丸作为结束,我多被分了一颗。除了口感仍旧保持弹嫩之外,味道上与前两道菜区別不大,反倒少了一开始的惊喜。
  虽然味道不错,但毕竟条件有限,没办法像龙金城的菜系一样各有风味,但我愿称之为一次难得的体验—
  就像在旅行时偶然邂逅的一位异域姑娘。
  比起那些风俗店里那些风姿绰约的美女,她的相貌或许不尽人意。
  可当你熄灭烛灯,或闭上双眼,將你的身体全权交给她来照料。
  丰腴而紧实的身姿、滑嫩而冰凉的肌肤、嫻熟而独特的技艺————一切都会让你置身云端,难以忘怀。
  於是你飞上云端了一次、两次——当第三次掀开帷幕,走出房门时,你终於可以长舒一口气,再冷笑一声“哈,不过如此”。
  但相信我,在多年以后,夜深人静的夜晚。
  当你躺在风俗店的软床,搂著香汗淋漓后悄然睡去的姑娘,闭上双眼时你依然会想到她。】
  就在唐奇回味蜥蜴肉的閒暇,短尾走上前来,將五个瓷瓶交到唐奇的手上:“给你这个。”
  唐奇接过一看,里面盛满了晶莹的蓝色粉末。
  蜥蜴人就是用它,製造出了【疯热病】的迷雾。
  他不期盼这能对红龙造成什么影响,更多是需求人为製造迷雾,创造化身烟中恶鬼”的条件:“还有更多吗?”
  “只给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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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言之,是再多狼肉都不会换了。
  唐奇也只得將它们收进次元袋。
  出於对蜥蜴人的好奇,他转而又说:“大概在七天后,会有许多人乘坐一只巨龟一你见过的。他们会经过这片盆地,不会待太久,到时候你让同胞们放行一下。能省去很多衝突和麻烦。”
  直到这时,短尾才忍不住坐到唐奇对面,询问道:“这是第三批人,到底想要做什么你们?”
  “第三批?”
  “之前还有一群人,二十几个,也要穿过这片盆地。”
  唐奇这才意识到他在说谁:“那是哈尔家族的护卫队,他们的任务失败了,我们要去继续他们未完成的事业。”
  “死了吗?”
  “没有,活下来了一些,只不过变成了绵羊。怎么,里面有你的熟人?”
  “喷火。”
  “什么?”
  “喷火在里面,他没死。他告诉羽毛,放那群人过去,之后就不会有地龙来找我们麻烦。”
  “喷火————也是蜥蜴人吗?”
  “他也是萨满,在羽毛之前。我们以为他一脚踩死了被地龙。在羽毛出生之前,部落的领导者是我。”
  “这身世听起来有点眼熟————”
  唐奇连忙把几颗肉丸放进碗里,回到临时住处,放到哈拉哈尔的床边后將布彻一併带了出来,“你说的是不是这货?”
  瞧著变身绵羊,分外肥美的布彻,短尾忍不住开始流口水:“送给我吃吗你要?”
  “我的意思是,他就是喷火。”
  “所以要吃吗?”
  “好吧,你不在乎。”
  唐奇只得把布彻放到一旁,继续问,“但是这傢伙好像失去记忆了、甚至忘记了龙语,变得只会咩咩,不通过【交流项炼】根本无法交流—
  你能把有关喷火”的过去告诉他吗?”
  布彻回头看向唐奇,眼角都要涌出羊泪。
  他是在为我询问吗?他在帮我找回记忆?他原来这么在乎我?
  短尾没有拒绝的理由,也只好点点头说:“喷火出生的比我早一点。他出生的时候就会喷火,烧死了周围的很多蛋,所以才有了这个名字。
  我是没被烧死的那一个。”
  他扬了扬自己的手臂,证明著自己的血统,“他的皮肤比我们更红,像血一样。他看起来跟我们也不太一样——用你们人类的话说,他很热情。
  在成为萨满之前,他会带著我们去河里找鱼吃,扎中的鱼会被他的火焰烧熟,然后把最大的鱼分给最小的同伴。
  有时候扎的鱼很少,他就不吃鱼,给我们吃,然后把分给自己的那条带回去给他的妈妈。
  其实我们不知道种族里,谁是谁的妈妈。部落里没人在乎这个,除了他—
  每一个生下来的蛋都会被放在【养育舍】里统一孵化,然后被【养育长】养到幼年期。
  他觉得养育长是妈妈。
  后来他成为了萨满,他说要带我们吃肉、很多很多肉,然后总有一天会带我们离开这里,到盆地之外吃更多的肉。
  没过多久,原本不应该出没在盆地的地龙践踏了这里,一脚踩死了养育长,一脚踩死了喷火一后来我成为了领导,再后来是羽毛。
  直到喷火和那群人类又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我才知道他没死,只是当初因为施法被传送到了某个地方,之后就一直在人类社会生活。
  他告诉我,他已经寻找到了报仇的方法,他会把地龙踩死,然后让我们吃地龙的肉。
  不过他失败了,我们应该吃不到肉了。”
  “咩咩!”
  布彻翘起了羊屁股,“原来我这么伟大呢?”
  唐奇却皱紧眉头,忍不住问:“他有说是什么办法吗?”
  “他说了很多,但是我没怎么听懂。只记得他一直在说一个听不懂的词,叫什么——【源质】。”
  “除此之外呢?”
  “我不知道了。”
  “那你还想让他留在这里吗?”
  唐奇又把布彻”抱起来,“虽然他现在是一只羊,但过去也是你们的一份子。”
  “我们会吃了绵羊,肉好吃。”
  短尾看向布彻。
  他是短尾,不是喷火,也没有他一反常態的热情”。
  他只是一只冷血的蜥蜴人而已:“所以你带他走吧。”
  短尾说著,直起身子,像是完成任务似的拍拍屁股,离开了原地。
  “去你的,我以前真是白照顾他们这群养不熟的狼”了!”布彻忍不住跺跺脚,为过去的自己愤愤不平。
  唐奇却望著他的背影若有所思:“如果真想吃了你,又为什么要让我带你走呢?”
  【也许有的蜥蜴人註定缺乏情感,但隨著时间的推移、潜移默化的影响,说不定也能学会尊重它的存在。】
  唐奇放下布彻,任由他闷闷不乐地徘徊在村落里,好好打量这对他全然陌生的故乡”。
  趁这个机会,唐奇却连忙取出笔记,写下自己迄今为止的疑惑、与总结:
  【布彻的真实身份】、【哈拉哈尔执意的理由】、【源质的作用】、【红龙迟迟没能出现的原因】————
  他在隱约间察觉到,这其中似乎存在著什么关联。
  而位於深井时,他已经验证过,当搜集到一定信息后,【日誌】可以推断出真相的机制。
  眼下,他打算故技重施,以便印证心中的猜测一【迄今为止,一切的起因,都源自於那具半身人的尸体。
  根据他的身份,与我们所知道的哈尔护卫队遭遇结合,我们得知死者应当是作为护卫队的一员,与冒险者、巫师塔凯兰登一起,受命前往无风峡谷更换媒介”、採集源质”。
  中途遭遇红龙袭击而断肢,却最终倖存了下来,又在魔法浪涌的影响下,被传送到了不知哪个角落而平白饿死。
  其余的护卫队成员,则被一同变形为绵羊,同样传送到荒原一角,被异特龙追杀。】
  隨著时间的流逝,日誌的文字久久没能散去,这意味著它本身代表著真相。
  唐奇看向哈拉哈尔”的字样,紧跟著写道一【护卫队中,蜥蜴人喷火”化名布彻”。
  作为部落曾经的萨满,他试图带领部落走向辉煌。
  但在成长过程中,哈拉哈尔的父亲为了获取源质”而穿过盆地,利用气味將地龙吸引至盆地当中,致使一眾蜥蜴人在地龙的践踏下横死当场。
  喷火倖免於难,在漂泊中加入了人类社会,逐渐成为了一名资深冒险者。
  笔记仍未淡去。
  【不同於蜥蜴人的冷血,喷火始终铭记著这份仇恨。
  只是在荒原的霸主”面前,他意识到了自己的渺小,从而在数十年的游荡中,搜寻復仇的可能,並因此得知了“源质”的存在。
  由於哈尔家族的阻碍,他无法从方尖碑中擷取源质,在长足的等待后,將目光著眼於哈尔家族的护卫队中。
  试图藉此机会,探知、或窃取源质,以此获取復仇的力量。】
  这是在短尾的敘述下,所应该提取出的信息。
  唐奇不认为短尾会欺骗他。
  不是因为冷血动物不会骗人。
  只是没有这个必要。
  清晰的笔记,印证著他的猜测【但他的目的並不局限於源质”本身。
  他並不渴求通过源质,稳定自己的施法能力,因为单纯的施法对於霸主来说无法构成威胁。
  源质”如同施法公式中的锚点”,定位著公式中的隨机元素,以保证达成等同的结果喷火之所以需求源质,是为了让某个法术,实现它应有的结果。
  譬如,完全变形术”。
  或许是通过不知哪个远古遗蹟中,所搜寻出的上古捲轴。
  又或许是通过他本身血脉的牵引一毕竟这傢伙本来就跟蜥蜴人有所区分,寻常的蜥蜴人可不会把喷火”当吐息”一样用来烧鱼。
  但他终究通过源质”,结合荒原的混乱之潮实现了变形术的精准定位,从而幻化成了自己希冀的模样————】
  唐奇感到自己的呼吸变得粗重,可对真相的期待,仍然让他坚持书写下去一【是的。
  布彻,或是说蜥蜴人喷火”。
  就是人们所看到的红龙本身。
  一条变形后的红龙。】
  “只是在时间上似乎紧迫、混乱了一些,但这似乎是唯一的理由了。”
  唐奇抬起头来,收起日誌,转而看向远方那个不断踱步,紧紧盯著蜥蜴人屁股的绵羊,“龙是欲望旺盛的动物,它们几乎能和任何种族繁衍、诞下子嗣—一这是他喜欢盯著所有种族屁股的理由。
  並且在遇见这只绵羊以后,所有关於红龙的讯息,都只是道听途说。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
  他好像真的失忆了?”
  还真別说,这么算下来————
  他好像还真是龙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