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PO18文学 > 奇幻玄幻 > 综武:我家娘子是状元 > 第174章 搏命之王,此人剑术不在我之下
  第174章 搏命之王,此人剑术不在我之下
  “轰!”
  山洞石壁被轰出通道。
  厉胜男临走之前,把山腹之事告诉阎铁珊,阎大老板非常够意思,僱佣一批土夫子,硬生生挖穿了山腹。
  这些摸金校尉、卸岭力士,做別的事情不擅长,做这种事,没有比他们更擅长的,这是他们吃饭的本事。
  观山寻脉、火药开路、生克制化、长锄大铲,管他什么机关陷阱,什么铜浇铁铸,不过是土鸡瓦狗罢了。
  “李大侠、陆大侠、大侠,你们怎么样了?上官木在什么地方?”
  阎铁珊慌慌张张带人走来。
  由不得他不慌张。
  霍休设计杀光金鹏旧臣,阎铁珊在必杀名单上,眾所周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太监的人缘非常非常差。
  阎铁珊就曾说过,自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內务总管,在金鹏旧臣中,他可以说是人缘最差、名声最臭的。
  按照上官木的脾气,如果有对阎铁珊落井下石的机会,肯定会把阎铁珊大卸八块,尸体扔到山沟沟餵狼。
  阎铁珊不怕死,只不过,他从五岁开始便是残缺的,想留个全尸,想死后有人给他披麻戴孝、
  烧香祭奠。
  一个太监,活到七十多岁,他大概率不怕死,只担心做孤魂野鬼。
  李兆廷道:“阎大老板,劳烦你过来看看,他到底是户部尚书上官木,还是国舅上官瑾,我有些迷糊....
  阎铁珊身形如电,一步掠至李兆廷有些感嘆。
  或许是某几位作家影响太大,武侠世界的太监,大多有两种特点。
  一是葵宝典,速度比较快。
  二是天罡童子,防御比较高。
  阎铁珊属於前一种。
  当年就是他背著小王子,在千军万马中衝杀出来,一路逃到中原。
  阎铁珊低头查看霍休的脚趾。
  天生六趾。
  这个特徵做不得假。
  紧跟著擼起霍休的衣袖。
  金鹏贵族手臂有禽鸟纹身。
  皇族有专用纹身,百鸟之王。
  臣子有特定纹身,鸟中贵族,
  两种纹身看起来很相似,实际上截然不同,皇族纹身栩栩如生,就像被凤凰大鹏盯著,臣子纹身相对呆板,带有工具属性,样式以鹰集雕为主。
  户体身上有两种纹身。
  超过甲子的皇族纹身。
  不超过两年的臣子纹身。
  “他是他是上官瑾,无论他如何易容,除非把手脚砍掉,否则纹身和足趾不会改变,我不可能看错。”
  阎铁珊快速反应过来:“青衣楼主原本是上官木,上官瑾杀了上官木,取代了他的位置,成为青衣楼主。”
  “上官瑾会武功吗?”
  陆小凤隨口问了一句。
  “国破家亡之际的顾命大臣,能力可以不够,但武功必须高强,否则如何护卫小王子杀出重围?上官瑾的武功非常特殊,这是金鹏国的传统—“
  金鹏国有独特武道体系。
  臣子是数值怪。
  皇亲国戚是机制怪。
  皇族掌握的武功,对付江湖侠客远远不够,对付臣子有绝对压制。
  换而言之,上官瑾的武功,能够克制上官木、阎铁珊、独孤一鹤。
  以李清冥为例。
  李清冥三剑击杀上官瑾。
  上官木两招秒败李清冥。
  上官瑾一招生擒上官木。
  阎铁珊感嘆:“事到如今,金鹏国彻底覆灭,没什么值得隱瞒的,金鹏皇族修行的绝学名叫《枯木禪》。
  这是一门非常特殊的禪功。
  心如死,目不用,不准开眼看:
  腹中空,不饮食,不准想时长:
  禪功分为正反两种效果。
  正著施展可以给人灌顶传功,
  反著施展可以吸收敌人功力。
  金鹏臣子修行的武功,全都留有致命漏洞,会被枯木禪功克制,如果我没有猜错,三位大侠与上官瑾交手,上官瑾表现出的核心绝技是童子功。
  上官瑾偷袭上官木,用枯木禪功吸乾上官木毕生苦修的童子真气。
  可怜上官木甲子苦修,明明是身体正常的男人,过得比太监更清苦,苦心积蓄的真元,为他人作嫁衣裳。
  时也!命也!何苦来哉!”
  阎铁珊非常非常厌恶童子功。
  因为阎铁珊是太监,毕生心愿是留有后裔,可惜,他没有这种能力,因此他怨恨明明有能力传宗接代,却为了一门內功心法,主动做太监的人。
  当然,这是阎铁珊的理念。
  太监残缺不全,內心多有扭曲。
  不能指望太监的思想理念,完完全全维持理智,尤其是七旬老太监,对於后代的渴望,快要写在脸上了。
  如果有人跪在地上拜乾爹,表示我愿意改成你的姓氏,给你披麻戴孝,给你打幡捧骨灰盒,给你烧纸上香,等我有了孩子,也都姓你的姓氏,阎铁珊很可能当场把万贯家財都送出去!
  为什么没人这么做?
  难道没有人想到这些?
  难道没有人算计阎铁珊的家產?
  当然不是!
  人为財死,鸟为食亡。
  江湖最不缺要钱不要命的人,
  只不过,阎铁珊有位年轻英俊、武功高强、办事妥帖的大管家霍天青,掌握阎家五成生意,所有人都觉得,阎铁珊百年之后,財產留给霍天青!
  李兆廷道:“阎老板,这桩案子还有几个疑点,我要去趟金鹏庄园,等我把案件解决,再与你痛饮美酒!”
  阎铁珊闻言哈哈大笑:“长安謫仙楼有窖藏一百三十多年的汾酒,咱家这就去买三十坛,招待三位大侠!”
  或许是看到老伙计的惨状,让阎铁珊想到过去,说话的时候,不可避免带上口癖,略有尷尬的汕笑两声。
  “大侠———怪—我·
  说到此处,明显苍老了许多,看向三人的目光,竟然有几分祈求。
  太监的名声非常差!
  江湖好汉大多慷慨豪气,却又在豪气中藏著一条特殊鄙视链,没几个人愿意与太监喝酒,尤其是热血方刚、一剑成名的少年郎,大多孤高自傲。
  李兆廷道:“咱们说好了,我带个朋友过来喝,阎老板不要小气!”
  陆小凤道:“在喝酒方面,陆小凤从不弱於人,老子要多喝几坛。”
  满楼道:“我三哥、四哥、六哥都是好酒量,我也能多喝几杯。”
  阎铁珊满脸感激:“老夫去把謫仙楼的酒窖搬空,咱们喝个痛快!”
  謫仙楼中的“謫仙”二字,很明显来自於李白,据说李白在此饮酒,酊大醉后提笔挥毫,在墙壁题诗。
  时光荏苒,数百年时间过去,题诗早已散佚,酒水却保留下来,在謫仙楼酒窖深处,有五缸从唐朝窖藏到现在的超级酒王,每年只出售一小坛。
  这当然难不住阎铁珊,世上很少有什么事情是钞能力无法解决的。
  如果有,那就多发动几次。
  买一缸酒王很难。
  但如果拉著两车金银珠宝,把謫仙楼买下来,一切就能轻鬆很多。
  购买酒王是纯粹的消费支出,
  购买酒楼是正常收购,可以源源不断的赚钱,成本反而小了很多。
  快马加鞭,一路返回金鹏庄园。
  整座庄园都是空荡荡的。
  里里外外认真翻找,李兆廷只找到四具户体,数目很显然对不上。
  “柳余恨、独孤方、萧秋雨、上官飞燕,他们四人是被一剑秒杀。
  凶手的剑术登峰造极,他当著四人的面拔剑,让四人做好准备,然后再出剑杀人,姿態瀟洒,
  招数悠閒。
  我只能想到『悠閒”这两个字。
  懒懒散散的,舒缓閒適的,嘴角带著淡淡的嘲讽、不屑、逗趣,就当是给自己解闷,隨手挥洒致命杀招。
  好可怕的剑客!
  此人剑术不在我之下!”
  李兆廷查看四人咽喉上的伤口,脑中分析站位、局势、出手方向,分析凶手的剑路,得出一个可怕结论。
  陆小凤道:“李兆廷,你的剑法与西门吹雪、叶孤城並驾齐驱,我不知道你距离浪翻云有多远,但我相信你早晚登临绝顶,凶手是什么人?剑术与你並驾齐驱,这种人似乎不是很多!”
  李兆廷摆了摆手:“不是剑术,而是剑术、內功、经验三者兼备,我们俩生死决斗,胜负之数各占一半。”
  “我不觉得在搏命的情况下,有人能胜过你,你的剑术不是天下第一,你的搏命之术,我没看过更强的!”
  陆小凤的语气非常认真。
  尤其是看过李兆廷和霍休决战。
  在这一战中,李兆廷用术、用谋、用剑、用勇、用力,把自身优势完美发挥出来,一剑斩杀超级铁王八。
  这不是单纯的武技能做到的,
  如果李兆廷是纯粹武夫,恐怕早就被霍休用乌龟壳战术活活耗死。
  霍休以一敌三,內心充满戒备,李兆廷先表示单挑,霍休降低了戒备,李兆廷紧接著表示要用五步一杀搏命,原本对如来神芒颇为忌禪的霍休,內心彻底放轻鬆,从重视变为小,只想著增强护体罡气,却忘了留有余力。
  月满则亏,水满则溢。
  飞龙在天,盛极而衰。
  倘若没有余力,没有迴旋余地,待到气势升到最高点,必然盛极而衰,一落千丈,一泻千里,
  一触即溃。
  霍休精通多种少林护体神功,把金刚不坏体神功练到大成,身怀三枚顶尖疗伤灵药,还有一件护体宝衣,最克制五步一杀这种孤注一掷的杀招。
  但是,在李兆廷的引导下,霍休放下戒备心,內心从谨慎变为傲慢,待到气势最盛之时,抓紧时机出招,一剑破去护体罡气,刺穿霍休的臟腑。
  若无智慧,哪有这般精准布局?
  若无勇气,谁敢孤注一掷出招?
  若无技艺,怎能这般精准无误?
  在以命搏命的短短时间內,李兆廷把智慧、勇气、技艺发挥到绝巔,这般搏命之法,让陆小凤大开眼界。
  在陆小凤看来,李兆廷的剑术与西门吹雪、叶孤城处在伯仲之间,但如果殊死搏杀,一定是李兆廷取胜。
  这傢伙太擅长搏命了。
  把凶悍热血的搏命演绎出美学。
  生死一线的刺激。
  热血勃发的艺术。
  这傢伙哪是天生“剑种”?
  这傢伙明明是天生“魔种”!
  陆小凤暗暗有些庆幸,李兆廷是中原武林的侠客,不是魔门圣子,否则中原武林必然会被这货犁地血洗。
  矣?
  似乎已经犁地血洗好几次了!
  陆小凤心思电转,问道:“我怎么觉得少了一具尸体?上官雪儿呢?以凶手的性格,不会放过任何活口。”
  满楼沉声道:“你错了,不是少了一具尸体,而是少了两具尸体,园里的上官丹凤的尸体,不见了!”
  李兆廷闭幕沉思,半响,说出一个让人目瞪口呆的结论:“上官丹凤,其实没有死,咱们看到的是假死。”
  “不可能,她明明死了,就连满楼都感知不到她的心跳和脉搏!”
  陆小凤就算不相信自己,也会相信满楼的灵觉,绝不可能看错。
  李兆廷道:“飞凤针,上面淬了一种类似水晶断肠散的毒药,能让人的身体好似殭尸,头脑却维持清明。
  这是一种非常列毒的毒药。
  让人在保持清醒的情况下,听到家人为他痛哭,把他放在棺材里面,把他入土为安,被蛇虫鼠蚁撕咬.
  这一切都能清醒的感知到,但什么都做不了,直到被憋死、饿死,被蛇虫鼠蚁咬死,半个月后,毒性消散,尸体快速朽烂,只剩一具腐烂白骨。
  任谁也查找不到痕跡。
  如果用飞凤针混合水晶断肠散,再用银针封穴,让身体进入龟息状態,由於体表坚硬如殭尸,
  就算请药王谷的神医號脉,也感知不到任何脉搏。
  再者说了,发现上官丹凤时,咱们急著验证她的身份,分析她的来歷,哪有心思关注埋在土里三天的人,到底是一具尸体,还是被人下了剧毒?
  上官丹凤是青龙会的人。
  我大概能猜到事情经过。
  你们想听听我的猜测吗?”
  李兆廷脑中有了事情梗概,
  有些地方有问题,需要陆小凤和满楼做补充,把这件事搞清楚。
  谁杀了谁?
  谁偽装成谁?
  谁是真正的幕后黑手?
  幕后黑手是哪方势力的人?
  金鹏国藏著多少秘密?
  “事情要追溯到五十年前,金鹏国被外敌覆灭,四个顾命大臣保护小王子来到中原,小王子吃不了復国的苦,和国舅上官瑾隱居在金鹏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