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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奇幻玄幻 > 公子,何不成尸仙? > 第九十九章 告別
  第100章 告別
  血肉无魂,却能够生龙活虎的走上这么远的道路,还能在卖滷肉的摊子里面和白山派的掌门斗上一番。
  光是这一看,便是能瞧出来风鰲山稀奇古怪的本领许多。
  既然没有三魂七魄,老虎袍子说什么也不肯再吃,径直缠上林江哭诉:
  “少爷啊,虽说旁人家爱挑丰腴好生养的,可也不能硬往我嘴里塞肉啊!我吞咽不下去了,我是真吞不下了!”
  怀中的灯笼探了出来,骂了一句:
  “你这骚浪蹄子,吃不下便罢了,趁机往郎君身上缠算哪门子道理?呸!没羞没臊!
  我看你这张脸啊,简直要比铁锻的城墙还厚几分!”
  老虎袍子却也不甘示弱:“怎得?我这披风天生就该覆在少爷背上。倒是你这灯笼,
  莫说贴身,郎君肯提著你便是福分!”
  又是一抬脑袋,竟是有些嘲讽般的看向了灯笼“气不气?气不气?灯笼只得留掌心,贴不得少爷身嘞!”
  “你!”
  灯笼表面的幽蓝光芒肉眼可见地转为赤红,甚至隱隱蒸腾起雾气:
  “你这贱人!和我决斗?老娘今天不把你打得满地找牙!老娘便不是这个灯笼!”
  “嘿嘿,我现在牙中存了两號悵鬼,一號百貌山贼,一號咒方师傅,岂会怕你?”
  两件法宝滚落地面缠作一团。
  林江盯著她们俩的方向,忍不住擦了擦额头的汗。
  在隱约之间,他似乎看到了两个女子滚在地上,互相撕扯髮髻。
  眼见著两个法宝打的越来越欢,扬起一地尘土,林江没有办法,只得左右手各提一件劝解:
  “何必爭吵,真伤了感情就不好了。”
  “哼,谁和她有真感情?”
  两个宝贝还是彼此看不上眼,对哼了一声。
  倒是夜明珠从林江的袖口里面探出来,深深嘆了一声:
  “老弟啊,你这福气可真让人羡慕啊,有两个如似玉的大姑娘为你爭风吃醋。”
  林江:“?”
  他先是看了看左手灯笼,又是看了看右手的虎皮,实在是看不出来这两个哪里有什么姑娘的样子。
  也许法宝有著一套自己独特的审美?
  旁侧太南子眼瞧著林江身上热闹闹,不由下意识伸手擦了擦额间汗。
  虽是一直窝在踏云霞上,但毕竟歷年办大典,太南子认识的江湖客也不少,其中不乏几位挎兜当中银两多的,会买上一些討要细软的奇妙法宝贝在身上。
  可像是林江这样闹闹腾腾的,太南子可是第一次瞧见。
  太南子没学过耳听之术,其实並不知道这些宝贝在闹腾什么,只是觉得它们颇有活力。
  安抚好宝贝之后,林江就开始去摸这只剩下半截的帐房先生,从他身上翻出毛笔、算盘及两截形似木柄的物件。
  覆著半透明人皮的黑红木柄稍加摆弄便知是皮影傀儡部件,只是縈绕其上的黑红煞气,腐皮如蛇一样,顺著林江指尖往上爬。
  不似好物件。
  林江凝神,將手搭在耳朵后面,成收音状,调息动用耳听之术,开始听地面上三物品之声息。
  判官笔寂然无声,仅是柄可隱形的铁製奇兵,並无什么太多特殊。
  铁算盘有声音,但很模糊,像是金铁一样的交错声。
  林江问了一下夜明珠这是怎么回事,夜明珠便向他解释道:
  “有不少法宝被铸造完成之后,並无自主意识,你让他们说话也著实费劲,能发出些金石交错的声音,已经算是极佳。”
  语带悵然补充:
  “天材地宝或可初诞通灵,余者经年累月也未必孕得半分神识,即便成了,亦不过初踏先天宝贝起跑线罢了。修行之路漫长,不光是天生地养的灵物,就连我们这些法宝也是一样。”
  “老哥必是天生灵材所铸?”
  “非也。”夜明珠微晃:“我最开始同这算盘一样,只能发出嗡鸣声,却因为本身值几个价钱,经手了不少商贩,经漫长岁月,才养出了些许灵光,后来又被老爷购入,得了机缘,让我了解到了宝贝一途,之后日日修炼,才终於得了如今灵芒。”
  “此中当真有大毅力,老哥这份心志,怕是许多修士都难及。”林江感慨。
  “算不得什么大毅力,只是想著不能浪费自己这一身灵智罢了。”
  和珠子谈完这些之后,林江便把目光落到了最后一件宝贝上。
  两片木柄能说,其声却艰涩如锈“控物化皮—”
  夜明珠绕其飞旋,白芒扫过便落回林江肩头轻晃:
  “老弟,这俩胚子不成器。”
  “怎讲?”
  “他们的本领是让一张人皮像活人那样运动,除非这人皮化形被杀的,否则其將会完全忠诚於主人,整个身体构造也和正常人无异。”
  “岂非妙用?”林江想了想,觉得这其实还是个挺好用的手段。
  “光论功效確实是个好宝贝,坏就坏在製法上。”夜明珠解释道:“两件宝贝本事不足,没办法支撑寻常人皮,需得另加炮製。这人皮只能用未满双八的少女,让那少女活著时分,用刀子將皮剥下,切完了还不能死,这样一来,阴气才够。”
  夜明珠飘至小山参携来的两张人皮上:
  “这两张皮画的人形已毁,再不能炼作侍从。老弟若想用此宝,须得另害两个清白姑娘。”
  林江闻言之,再看手中这两个木柄,已经再无任何看宝贝的意思了。
  有些东西能留著,但有些东西留不得。
  五指一獴,林江手中木板登时碎成备粉。
  “若是需要侍从,袍子有悵鬼供我用,灯笼也能幻化出隨行队伍,倒是无需靠这这等下三滥手段。”
  珠子闪了闪,显然对林江的这个决定非常称讚。
  若是没有灵知的宝贝,那也便算了,毕竟刀不能决定自己被握在谁手里,可大兴中有不少宝贝是有自己想法的,是有些会主动蛊惑持有者杀人害命。
  那就该毁掉了。
  彻底毁掉手里这两件邪物之后,林江垂目望向地上人皮,想来是那帐房掳了过路女子,活剥人皮炼作法器。
  生前惨死,死后亦不得解脱,
  风鰲山自翊满门豪杰,单凭此事,便与“好汉”二字云泥之別,只是一群披著好汉皮的畜生罢了。
  真豪杰確实当是快意恩仇、无拘无束,但也更须路见不平拔刀起。
  林江遂对太南子拱手:
  “道长,还请给她们做个法事,就此超度了吧。”
  “善。”
  踏云霞虽以武立派,但到底承自道门,弟子们平日除习武,亦常赴乡间做法事谋生,
  对超度一事並不陌生。
  太南子把两张人皮收好,准备带到山上去。
  林江瞧了太南子一会,才道:
  “风鰲山那边閒事你们不用担心,我接下来要去一趟兴元,然后就会转向向西,去一趟风鰲山。”
  “公子言重了,”太南子摇摇头笑道:“既然已是脱离了那蜘蛛控制,我踏云霞又岂会怕山贼报復?只是公子,你现在直接去风鰲山,会不会太过著急了点?我知道公子您本领高,可风鰲山那地界———.还是凶险。”“
  这话可是真情实意。
  点星之下,人是可以被堆死的。
  这位公子虽说厉害,可目前来看,却並未展现出来点星那般神仙妙手。
  单打独斗可能没人能比得上他,可山寨毕竟是山寨,谁知道这么多年过去,风鰲山那群贼人都在自己山头里放了什么东西?
  “放心好了,我自然不可能到那闷头去打,直接就往风鰲山上跑。”林江笑道:“我这边人少,目標小,且打且退,总能把这匪窝给彻底打疼。”
  风鰲山家业大,不像是之前林江单独杀些小打小闹的匪贼,虽无点星境高手,但蚁多亦能食象。
  哪怕是他这一身刀枪不入的皮囊,真要是被什么稀奇古怪的本领法宝给暗算了一把那也挺危险的。
  抱残守缺,本领无完,还是得向铁皮子和玄仔细问问打探打探风鰲山情况,如此知已知彼,才稳妥些。
  “可惜踏云霞式微,尚无可成大器的弟子。”太南子授须沉吟:“但我可以修书一封,给现今天下几个名门,江湖名门之中,確实有些侠义辈,看了书信的话,说不定会有些遣高人去风鰲山,到时候应当能帮上公子的忙。”
  “足感盛情。”
  “哪里,不仅仅是帮公子,也是在帮我们自己。就是不知道公子要何日离开?”
  “今日下午便走。”林江道:“在长云留的太久,虽说山下那家猪头肉味道甚好,可总是吃一种口味,终归还是会腻的。”
  太南子喉头微动,终是將挽留之词咽下,肃然长揖:
  “此一行,公子西去,还望武运昌隆,断了贼子气脉,斩落恶人心头。”
  林江亦是作揖回礼:
  “借道长吉言。”
  青衫折转时,碎金正洒满石阶。
  连手带袖,挥手告別,只捲起几片树上不稳的青叶。
  太南子遥遥眺望林江背影。
  今日阳光好,山景也妙,只见那俊俏公子背后跟著家丁,肩上隨著山中精灵,顺青石下走,影子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