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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奇幻玄幻 > 我的探墓笔记:1949 > 第196章 人教人气死人
  事情就是这么离奇,就这样过著过著,大家就成了利益共同体。
  救到人是最好的结果,要是救到的人能超过两个就更好了,因为我们牺牲了两名同志,救到两个够本,救到三个就立功了。
  道理就是这么简单,通俗易懂。
  不过这些话只能在心里说,拿出来说就俗了。
  我们出了神庙的时候,发现大量的黑毛鬼在神庙外的树上蹲著,这些黑毛鬼並没有攻击我们,它们显得悠閒自在。
  在很久很久之前,这神庙一定是黑毛鬼和人一起守护的,就像是人和狗的关係温馨和谐,甚至能產生亲情。
  要不是上一波盗墓贼破坏了这份和谐,黑毛鬼不会主动攻击人类,甚至会尝试和人沟通,合作。因为这样的合作已经渗透到了他们的基因中。
  我说:“龙队,来的时候,你们遇到了一种长尾巴的大鸟吗?”
  “大鸟?”
  我说:“浑身都是黑毛,但不是羽毛。更像是一种妖精。”
  书生说:“天异常为灾,地异常为妖。形態似人为精,形態不似人为怪。所以,那种东西应该称之为妖怪,而不是妖精。”
  我愁眉苦脸地看著书生说:“你能不能不要咬文嚼字,这有多大差別吗?能听懂就行了啊!”
  书生说:“我这是在传授你知识,你不感激就罢了,还和我嘰嘰歪歪,这又是何道理?”
  萧安笑著说:“好为人师的人是没有好下场的,不要试图告诉別人怎么是对的,人教人,气死人。人永远也教不会別人做事,只有事情会教会別人做事。书生,你的书都白读了吗?”
  书生嘆口气说:“我还是高看了守仁一眼,想不到他也这么俗。”
  我说:“书生,你丫少来这套,我早就感觉到你老针对我了。”
  书生说:“我是对事不对人,我说的不对吗?那东西本来就是妖怪,而不是妖精。只有成了人形的,才能称之为妖精。比如大家嘴里经常提起的狐狸精和白骨精。你叫她狐狸怪和白骨怪就不合適了噻!”
  龙队这时候抬著头看著远处说:“我好像看到了妖怪。”
  在司马道的对面,直挺挺站著三只鸟龙。
  这三个傢伙的顏色和树干接近,黑乎乎的,我们离得虽然只有三十多米,但还是没有注意。龙队这么一说,我们才算是看到了。
  这一下我不由得惊出了一句国骂:“臥槽!”
  书生说:“现在知道它们怎么捕食了吧,它们要是站在树林里,只要一动不动,就很难被发现。黑毛鬼一旦放鬆警惕,从树上下来,就会直接被按住。只要被爪子按住,一点逃生的机会都没有。抓一只黑毛鬼,够这三个傢伙吃一顿了。”
  龙队这时候把枪摘了下来,枪口刚抬起来,鸟龙转身就跳过了石像生,再一跳进了林子。
  龙队骂了句:“他娘的,跑得比兔子还快。”
  我说:“龙队,这傢伙也不是难对付,它主要的攻击手段就是后退,先抓住,再撕咬。它们更像是鹰,只要我们控制住它的后腿,就是必贏的局面。”
  龙队说:“看体重不大。”
  我嗯了一声说:“和黑毛鬼接近,不过攻击力要比黑毛鬼强很多。值得庆幸的是,它们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一群三只左右。”
  龙队盯著这条笔直的司马道说:“这条路还是够宽,只要我们踩著这条路往前走,想必这些妖怪也没什么机会。”
  书生说:“这是一条神道,也叫天道,司马道。是通向死者之道。这条道的尽头是一座大墓,应该也是这鬼蜮龙城的核心区域,现在神殿里我们並没有发现倖存者,要是大墓里还没有,那么在其他地方的概率就更小了。这林子里,是没有办法生存的。”
  我说:“到了林子里,我们根本斗不过鸟龙。”
  萧安说:“书生,守仁,你俩发现了没有,司马道两侧並没有庇护所。”
  书生说:“因为这边並不是人类的常规活动区域。而且这后面的大墓和神殿的主人並不是一批人。”
  我说:“我实在是搞不懂,既然是神殿,为啥里面放尸体呢?”
  书生说:“这就是你孤陋寡闻了,布达拉宫里面也放了很多活佛的尸体,都放在了神龕里,供信徒膜拜和敬仰。一年不知道有多少人去布达拉宫和大昭寺去顶礼膜拜,走两步就趴在地上磕头,一直从家里磕头到寺庙外面。”
  我大声问:“真的假的?”
  书生说:“我啥时候骗过你?”
  “你去过咋的?”
  “书生不出门,便知天下事。这不需要我亲自去。”
  我说:“原来是道听途说。”
  书生生气了,指著我说:“守仁,你就是个瓜娃子,方脑壳。我说啥你都要质疑是吗?这样好了,以后我什么都不对你说了,就让你做个无知的蠢货算了。”
  我说:“你丫找死是吧!你才是蠢货,来啊,我们练练。”
  龙队伸出双手说:“两位,我实在是搞不懂你俩是装出来的,还是真的要在这里拼命。同志们,现在不是斗嘴的时候。”
  萧安呵呵一笑说:“龙队,你要习惯噻,他俩到一起就这样。”
  龙队一挥手说:“我们走。”
  开始的时候,龙队走的很慢,走著走著,速度就快了起来,到了最后,他竟然开始小跑了起来。
  书生说:“龙队,你有伤!”
  龙队说:“没伤到骨头就不算有伤,这点伤屁都算不上。”
  书生说:“要是伤口绷开就麻烦了,你还是悠著点噻!”
  龙队並没有听,而是继续拎著枪往前跑著。
  书生在后面跟著跑:“你慢点,这是为你好。”
  龙队总算是慢了下来,他说:“我是靠著腿跑,又不是用肩膀跑。”
  书生说:“话不是这样说的,肩膀不动,腿跑得起来吗?力量开始於脚下,传递靠的是胯和肩膀噻!不管你任何的发力,都离不开肩膀和胯。”
  龙队说:“知道了知道了,你小子还真的有点磨嘰!”
  我笑著说:“是吧是吧,龙队你也感觉到了吧。这小子最喜欢给人讲道理了,烦都烦死。”
  龙队看著我说:“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顿时书生和萧安都笑了。
  我们一路小跑往前走,林子里一直有鸟龙在跟著我们,有时候会闪一下身影,有时候只能听到大鸟跑起来的脚步声。
  它们非常善於奔跑,说心里话,人是非常不善於奔跑的。人为了站立起来,牺牲了大量的奔跑技能。人的脚接触地面的面积实在是太大了,效率很低,所以在短跑的时候,人们习惯用脚尖奔跑,这样能增加腿的长度和减小抓地面积,能极大的提升效率。
  而大鸟是用脚趾奔跑的,就像是鸡一样,只有脚趾抓地,这样提升了腿长,减少了抓地面积,效率提升不是一点半点。
  不过还有更厉害的,那就是用蹄子跑的动物,比如羊,蹄子其实就是指甲,它们是用指甲著地奔跑,腿更长了,抓地面积更小,跑得更快了。这种长蹄子的,一般都是吃草的动物,因为它们不需要进化出爪子去捕猎。吃草的动物需要经常迁徙,所以它们的耐力非常好,善於长途奔袭。
  还有一种就是用指甲和脚趾一起发力的,这样的动物既善於奔跑,同时又能支撑大体重,比如猪。它们的奔跑效率不如食草动物的羊,但是它们的脚能支撑著几百斤的体重奔跑。这就是取了平衡点,脚趾和指甲一起著地。
  人为了站立用脚底板著地,这样才能用两只脚支撑起我们的体重,从而解放出来双手来製造工具和使用工具。同时,我们放弃了大部分奔跑的能力。
  人类想要发挥出全部的奔跑能力,就必须趴下用四条腿奔跑,同时用脚趾奔跑,这样能加长四肢的长度,变成一个大长腿。
  但是这样的话,就进化成了豹子和老虎了,人也不再是人,也就没有了站立起来的高度优势,得不偿失。
  总之,人类站起来走路是最大的进步,没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