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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奇幻玄幻 > 我的探墓笔记:1949 > 第793章 吃生肉
  我们现在也懒得去管大墓的事情了,至於进去的那六位是死是活,也无关紧要了。起码我们四个还活著。
  王辉要是死了確实有点麻烦,我劝朱泉,王辉要是死了,他负责照顾芳芳母子,谁让他带王辉出来呢?人家当了一次寡妇,本来是烈属,结果被王辉搞砸了。但王辉好歹重情重义,把芳芳从寡妇的队伍里解救了出来。
  结果因为朱泉,芳芳又成了寡妇。
  我说:“泉儿,王辉要是死了,芳芳必须由你负责。”
  朱泉说:“也不是不行,我和芳芳还是老乡呢。我俩知根知底的,而且芳芳做菜也好吃。”
  我大声说:“你该不会是故意带王辉出来的吧,你想害死他,你图人家的老婆?”
  朱泉嚇得赶忙摆著手说:“没有没有,真的没有。我只是需要一个帮手,不知道找谁好。”
  萧安笑著说:“解释就是掩饰,泉儿,你就承认了吧,我们都不笑话你。”
  书生也说:“就是,大家都知道你是那么想的,解释多了反倒是假了。”
  朱泉嚇得直接跪下了,举著手说:“我朱泉儿对天发誓,我从来没得那么想过。”
  我哈哈笑著说:“瞧瞧你嚇得,我们和你开玩笑呢。”
  书生说:“开不起玩笑。”
  朱泉这时候起来,大声说:“这是能用来开玩笑的吗?这个玩笑一点都不好笑。”
  朱泉现在的眼珠子都红了。
  第二天早上我们又去抓鱷鱼了,鱷鱼的爪子伸出来又骗我们,萧安用昨天的方法缠住了鱷鱼的前腿,我们又把这鱷鱼拉到了大树下面。
  紧接著,狼群就来了。这狼可不是普通的狼,每一只都一百多斤呢。看起来就像是小毛驴似的。
  狼群围著这鱷鱼就开始进攻,鱷鱼的腿被拴著,根本就没有反手之力,很快就被狼群给撕碎了。
  我们在树上看著狼群在下面吃,心想著好歹给留个大腿啊!
  结果这群狼,直接就把一条大鱷鱼给肯光了,只给留下了骨头和下水。
  萧安说下水倒是可以灌香肠,我们乾脆把下水拿了回去,灌了香肠掛了起来。
  这地方天热,根本掛不干,但是朱泉不信邪,在地上点火烤,这么烘烤著倒是不会变质。只是这香肠一直这么烤乾了,能好吃吗?
  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到了晚上,我们吃完饭的上了树的时候,这群狼竟然凑了过来,趴在了树下。
  大龙也来了,狼群和大龙因为地盘產生了分歧。
  这可是小毛驴一样的狼群,急眼了谁都不怕。我听说非洲那边的鬣狗一点都不怕狮子。一群一群的,確实不好对付。
  到最后,大龙也妥协了,去了別处,倒是这群狼都聚在了树下,趴著睡觉。白天的时候吃饱了,现在一个个的睡得真香,有的还四仰八叉地躺著。
  我说:“泉儿,书生,你们说这时候和狼接触一下应该没事吧!”
  书生摇著头说:“不要大意,这大傢伙,只要咬住你脖子,你就完了。你看那獠牙,直接穿透你的大动脉和血管。”
  我知道书生说的没错,但是我总觉得狼比大龙好沟通的多。而且这些狼似乎已经开始依赖我们了。只要我们每天去抓一只鱷鱼,久而久之,这些狼就会变成我们的狗。
  我说:“书生,你觉得需要多久?”
  “说不好,不过还是要谨慎一些,现在接触,风险太大。”
  朱泉说:“主要是我们输不起,一旦失误,人就没了。就算是戴上脖套也不行,这么一群,要是一起上,直接就撕碎了。你也看到了,那么大的鱷鱼都被这群狼给撕碎了。”
  我说:“我也看出来了,野人谷里有四大霸王,野人是第一霸,大龙是第二霸王,鱷鱼是第三霸王,狼群是第四霸王。排名应该不分先后。”
  书生说:“最厉害的应该还是野人。”
  我们周围的野人都趴在树上休息呢,他们的生活別提多舒服了,要是不想去捕猎,直接吃树上的果子就行。馋了就出去打一些野鸡野鸭的,他们很少捕捉地面的大型动物,比如野猪。
  我估计啊,野猪那种大型动物,是大龙的菜。
  就算是野狼想抓野猪也难,野猪有极快的奔跑速度和耐力,还有庞大的体型,根本追不上,追上也杀不掉。狼群要是和野猪拼命,搞不好会被野猪给撞死。
  我见过一群猎狗追野猪的,一头野猪硬生生撞死了三只猎狗,最后还让野猪跑了。
  又过了一天,天气晴朗,白云纵横,气温二十七八度,特別舒服。
  我们再次来到了湖边,不出所料,鱷鱼还用那一招骗我们。一双女人的胳膊伸出来,这鱷鱼在仰泳,这样看起来真的和女人溺水差不多。怕我们不相信,还会发出一声声女人的尖叫声。
  我们用同样的办法把鱷鱼弄了上来,这鱷鱼要小一些,体长四米左右,体重五百斤那样。
  我们刚把鱷鱼弄上来,狼群就围了过来,书生他们要上树,我没上树。在下面看著狼群。
  狼群开始的时候不敢靠近我,躲著我走,他们是看到过我用刀子杀狼的,对我还是有敬畏之心的。
  要不说狗比猫聪明呢,狗也比猫好交往。
  他们很快就围上了鱷鱼,我站在这些狼的后面,狼根本就没有一点攻击我的意思。
  还有一只小狼,到了我身边,小狼也就五十多斤,但是这个分量已经比家里的狗大多了,我摸著小狼的头,小狼竟然靠在了我的腿上,任凭我摸。
  我有感觉,养狗计划已经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第一步走出去了,第二步就容易了。任何事情都是从零到一是最难的,从一到二到一百要容易的多。
  我抱著小狼,慢慢往前走,挤进了狼群,把小狼放在鱷鱼边上,小狼上去就是一口,吃了起来。
  鱷鱼肉实在是太好吃了,香,还很筋道。我吃著比牛肉好吃。
  但是现在,我决定和他们一起吃。
  我用刀子割下来一块肉,上去就咬,生肉我也吃。狼群看看我,根本就不在乎,我就这样和他们一起吃了起来。
  不过同志们,生肉是真的不好吃啊!
  我怕吃生肉只有一个目的,要让狼觉得我和它们是一样的,我们完全可以一起做事。
  狼群很快就接纳了我,而且我发现,这群狼看著我的眼神都变了,变得通情达理起来。
  这在以前是不存在的,以前这群狼看我的眼神里是有防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