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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奇幻玄幻 > 手搓弓弩养娇妻,竟要我黄袍加身 > 第281章 一篇策论惊天下
  这不就是一个典型的物权与债权、登记物权与原始物权衝突的法律案例吗?
  他立刻决定,拋弃这个时代的“伦理断案”思维,完全用现代法治精神来处理。
  他提笔,在判词开篇便確立了核心原则:“断案之本,在证,不在情;律法之重,在序,不在理。”
  “第一,文书鑑定。其一,验李家之购地文书真偽。可请京兆府资深书办,鑑定其印章、墨跡、纸张年份,与府衙存档的同期官方文书进行比对,偽造者必有破绽。其二,验鱼鳞册之来源。查验十年前清丈土地时的原始记录底册,核实当时登记此块田產的负责人与流程,看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第二,资金流向调查。查李家之財源。十一年前,购地需一笔不菲之款项。李家当时財力如何?此款从何而来?其帐目流水,必有跡可循。若其財力与购地款项严重不符,则其说辞存疑。”
  “第三,关键人物背景调查。究『外地药商』之虚实。此人是何方人士?姓甚名谁?籍贯何处?可向全国商路发布协查通告,並排查当年客栈的入住记录。若经查实,查无此人,则李家『购地』之说,不攻自破。”
  “第四,当事人行为逻辑分析。审张家之常理。张家称地契被盗,是何时、何地被盗?可曾向官府报案?若有报案记录,则其主张更具可信度。若二十年来,明知田產被占,却从未向官府主张权利,其行为是否符合常理?亦需详查。”
  最后,他根据不同的调查结果,提出了两种极具操作性的解决方案:
  “方案一,若李家合法。若经查证,李家购地为实,文书无偽,则田產所有权当归李家。盖因官府之『鱼鳞册』乃国家公权之体现,其公信力与效力,应高於民间持有之旧契。然,念及张家持有祖传旧契,情有可原,可由官府出面调解,由李家向张家支付一笔『歷史遗留补偿款』,以平其意,以彰官府之仁。”
  “方案二,若李家偽造。若经查证,李家购地为虚,文书系偽造,则其行为已涉欺诈,当依法严惩。田產理应归还张家。然,李家十年耕种之功,改良土地之劳,亦不可抹杀。张家在收回田產之时,需向李家支付其十年来对该田地改良与劳作投入的『劳务补偿』,以示公允,避免激化矛盾。”
  这份判词,逻辑之清晰,思路之縝密,调查方法之具体,解决方案之周全,完全超越了时代局限。它將“程序正义”、“证据优先”、“逻辑推理”等现代法治精神,完美地融入到了古代的判牘之中。
  它不仅给出了断案的方法,更给出了一个平衡法、理、情的框架。这种“降维打击”式的判词,必將在后续的阅卷中,引起轩然大波。
  第三日,也是会试的最后一场,策论考试。
  经过前两场的消耗,所有考生都已是身心俱疲,但也都明白,这一场才是决定命运的关键。整个贡院瀰漫著一种决战前的死寂。
  当考捲髮下时,整个贡院“和”字区,几乎同时响起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压抑的惊呼此起彼伏!
  题目:“论国库空虚,军备废弛,民生维艰,何以安天下?或曰:当效仿前朝,增农税以充国用,强军备以安社稷。汝以为然否?试申论之。”
  这个题目,太敏感,太烫手,太致命了!
  它直接將大乾王朝最核心、最尖锐的財政矛盾,血淋淋地摆在了所有考生的面前。
  大部分考生都慌了神。支持增农税?这是与天下农民为敌,违背儒家“仁政”思想,是“酷吏”行径,一旦被贴上这个標籤,仕途就毁了。
  反对增农税?这话说起来容易,但国库空虚是事实,边关军费嗷嗷待哺也是事实。拿不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只知空喊仁义道德,则显得迂腐空疏,不识大体,同样会被认为是“空谈误国”。
  绝大多数考生,都选择了最稳妥的“和稀泥”写法。他们先是义正言辞地反对增农税,然后大谈特谈“节流”,比如裁撤冗官、精简用度、严查贪腐、减少宫廷开销等等。但这些都是老生常谈,说了等於没说,毫无新意和操作性。
  卢子瑜、薛文瀚等人,则在最初的惊讶后,露出了胸有成竹的冷笑。这道题,与柳相提前透露的几个方向之一,几乎完全吻合!他们早已就“节流”与“整顿吏治”准备了数篇辞藻华美、引经据典的锦绣文章,自信可以凭此拔得头筹。
  陈锋看著题目,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他的脑中,瞬间浮现出那些衣衫襤褸、面黄肌瘦的难民,浮现出叶擎苍为军费愁白了的头髮,浮现出“讲武堂”那巨大的资金缺口,也浮现出陆明轩“骨正可用心明”和徐文远“经世致用”的谆谆教诲。
  他提笔,在草稿纸上写下了自己策论的题目:《论固本清源之道:抑末兴农非限商,开海举债乃强国策》。
  开篇第一句,他便旗帜鲜明,言辞激烈地反对增农税!
  “臣以为,增农税以充国用,此乃饮鴆止渴,祸国殃民之策!断不可行!”
  “前朝之亡,殷鑑不远!其末帝横徵暴敛,苛捐杂税多如牛毛,致使民不聊生,饿殍遍野,怨声载道,终至义旗四起,江山倾覆!此乃竭泽而渔,自取灭亡之道也!”
  “本朝太祖皇帝,承天命,顺民心,深知『民为邦本,本固邦寧』之理,登基之初便立下『永不加赋』之祖训,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方有今日大乾之开国气象!此乃固本安邦之基石也!今若效仿前朝遗毒,增农税以充国用,非但违逆祖训,动摇国本,更是背弃民心,自毁长城之举!此其一不可行!”
  这一段,他写得义正言辞,完全符合儒家仁政思想,也必然会得到郑玄的认可。
  在彻底否定了增农税之后,他笔锋陡然一转,直指问题根源:
  “然则,国库空虚,军备废弛,民生维艰,亦是燃眉之急,不可不察!臣以为,病根非在农税之轻,而在国家財富分配与税收结构之极度畸形!”
  “我大乾立国,承袭前朝『重农抑商』之策,本意固佳。然时至今日,此策已然僵化失当!农税虽明定十税一,然地方官吏巧立名目,层层加派,火耗、折色、摊丁入亩……种种盘剥,早已远超十税一之限!百姓不堪重负,苦不堪言!”
  “反观商业,承平日久,日渐繁荣。商贾巨富,坐拥金山银海,日进斗金!然我朝商税,仅定三十税一,且征管混乱,漏洞百出!豪商巨贾,或勾结官吏,隱匿资產;或利用行会,集体抗税;或钻律法空子,避重就轻……致使国家財富如江河奔涌,尽入私囊,而国库却如枯井,日益空虚!此乃国之大弊,祸乱之源也!”
  陈锋大胆提出,解决財政危机的唯一出路,不在“节流”,而在“开源”!非但不能增农税,反而应在未来数年內,逐步降低农税,真正做到“藏富於民”,激发农业生產的活力。而真正的財源,在於“开商税之源,取利於末,以补其本”!
  他提出了五大策。
  第一策:成立“大乾税务总局”。建议成立一个独立於户部之外、由皇帝直接垂直管理的全新机构——“税务总局”。
  总局在各州、府、县设立分局,专司全国所有税收,特別是商税的徵收、稽查与管理。此举旨在打破地方官吏与本地豪商之间盘根错节的利益关係,將財权从地方上收到中央,確保税款能足额、及时地上缴国库。
  第二策:推行“商税一体化登记制”。
  所有商铺、作坊、商队,无论大小,必须在当地税务分局登记备案,详细申报其经营范围、资本数额、僱工人数等,领取“营业执照”,凭照经营。
  无照经营者,视为“黑商”,一经查实,货物没收,並处以重罚。此举旨在將所有商业活动纳入国家监管体系,为精准徵税提供数据基础。
  第三策:废除固定税率,实行“行业累进差额税率”。
  废除“三十税一”的一刀切税率。对不同行业、不同盈利规模的商户,实行不同的“累进税率”。贩卖米粮、布匹、食盐、农具等民生必需品的小商贩,税率从宽,甚至在一定营业额內免税。
  普通手工作坊、货运商队等,定为十税一。经营酒楼、绸缎、珠宝、香料、以及青楼、赌场等行业的豪商,徵收重税!实行阶梯累进,盈利越高,税率越高,最高可至三成,即十税三!
  此举旨在实现税收公平,既保护小微商业,又有效从豪商巨贾手中获取財政收入,调节社会財富分配。
  第四策:开徵“海关税”,掌控海外贸易。
  隨著海贸日渐兴盛,大量海外奇珍异宝、奢侈品流入大乾。建议在泉州、明州等主要通商口岸,设立“市舶司”,对所有进出港口的贸易货物,徵收高额关税。出口丝绸、瓷器等,徵收一成;进口香料、珠宝等奢侈品,则徵收三成至五成的重税!此举旨在將利润丰厚的海上贸易,变成国家財政的重要来源。
  第五策:发行“大乾国债”,以解燃眉之急。
  考虑到推行新税法必將遭遇巨大阻力,短期內国库仍可能紧张。建议由朝廷出面,以国家信用为担保,向民间富户、世家大族发行“国债”。约定年限与利息,到期连本带息归还。
  这是一种全新的、不损害民力的“借钱”方式。既能迅速筹集资金,解决短期財政困难,又能將民间閒散的巨额財富,转化为国家发展的动力。
  文章最后,陈锋再次回归“安天下”的主题。他总结道,此五策若能推行,短期內可解国库之危,长期则可使国家財力鼎盛,军备强盛,百姓富足。国富则兵强,兵强则外患自消;民富则心安,心安则天下自定。
  他笔锋一转,写到:
  “然此策之行,必触动豪强巨贾之利,招致顽固守旧之非议,阻力如山,谤言如潮!然为国为民,纵有万般艰难,亦当行之!臣子之忠,不在於巧言令色,阿諛媚上,而在於为君分忧,为国献策!纵斧鉞加身,九死不悔!恳请陛下乾纲独断,明鑑万里!”
  最后一个字落下,陈锋搁下手中的狼毫笔。
  笔尖的墨汁,在洁白的宣纸上,晕开一个圆满的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