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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奇幻玄幻 > 好孕随军去养崽,重生女配成团宠 > 第 121 章 老夫老妻
  江云深休假在家,只想好好陪媳妇儿。
  他就在家待一天,等归队又要好几天见不到面了。
  因此,钓鱼也要季妍书陪著。
  “我给你做个鱼杆,钓不到鱼也没事,正好可以锻链一下定力。”
  季妍书嘴角抽了抽,“我屁股又没长钉子,会坐不住?江云深,你少从门缝里看人。”
  江云深想咬自己的舌头。
  死嘴,又在胡说八道什么?
  连忙解释,“我想你陪我。”
  季妍书扭头,“不听。”
  接下来,没和江云深说话,反倒是他一直在找话题。
  闷葫芦都被逼成了话嘮,季妍书没憋住笑。
  “要是让別人看到,还以为我在欺负你。”
  媳妇儿笑,江云深也莫名其妙跟著笑。
  “你只欺负自己人。”
  季妍书圆眼微睁,“你说我是窝里横?”
  江云深快要哭了,“我不是那个意思。”
  季妍书哼道:“一会儿没钓到鱼,我让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窝里横!”
  江云深挺直腰杆,“保证完成任务!”
  吃过早饭,把家里该收拾的都收拾了,带上中午要吃的乾粮,两口子又手牵手出了门。
  当然,遇到人的时候江云深就鬆手了,和季妍书保持著一定的距离。
  季妍书都习惯了,没有故意逗他。
  其实,她也不喜欢在大庭广眾之下秀恩爱。
  之前那么做,就是想逗江云深。
  一边走,一边看风景。
  遇到认识的嫂子,还会跟人閒聊几句。
  然后江云深就发现,媳妇儿的人缘真好啊。
  短短时间,就认识了很多嫂子。
  包括年纪小的孩子,好多她都能叫出名字。
  和大家都说得上话,看起来处得很不错。
  江云深替媳妇儿感到高兴。
  要是能交到合拍的朋友,她在岛上就没那么孤单了。
  妍书和他不一样,她可以享受独处的时光,也喜欢热闹。
  他在家的时间不多,大哥大嫂也有工作要忙,如果没有朋友,一直独来独往,总觉得委屈了媳妇儿。
  不久后丈母娘要来岛上,身边有朋友,有家人,她肯定会高兴。
  走到半路,老远看到了贺远和一位女同志,看方向,他们也要去海边。
  女同志季妍书见过,就是文工团的叶珍。
  贺远也看到了他们,朝他们招手示意。
  江云深面无表情。
  站在一旁的季妍书热情地挥了挥手,“贺同志!叶同志!”
  江云深拉了拉媳妇儿的衣角,小声地说:“別把他们招来了。”
  他想和媳妇儿过二人世界!
  事与愿违,贺远和叶珍朝著他们走来了。
  看江云深手里拿著工具,就知道他们去钓鱼。
  贺远:“我们也去海边,走走走,一起!”
  叶珍刚才还有点害羞,不知道去了海边要和贺远说什么,做什么。
  这下好了,有季同志和江同志在,大家都能自在。
  等相处熟了,以后就不用纠结那些问题了。
  笑著问季妍书,“会不会打扰你和江同志约会?”
  季妍书:“我们都老夫老妻了,反倒是你和贺同志,会不会觉得我和江云深是电灯泡?”
  江云深瞅了眼季妍书,他们才结婚,怎么就变老夫老妻了?
  难道媳妇儿烦他了?
  叶珍感嘆道:“你们感情真好。”
  她有朋友就是相亲后火速结婚,婚后很长一段时间,和伴侣还有点生疏,说话做事难免客套,没法做真实的自己。
  用朋友的话说,是生了孩子才对自己的男人、对婆家有了归属感,之前总觉得隔了一层。
  季同志和江同志的状態,看著確实像“老夫老妻”。
  一点生疏感都没有。
  一举一动,透露的都是对对方的依赖。
  能处得这么好,证明是打从心底里喜欢对方。
  这种喜欢,可遇不可求。
  叶珍都有点羡慕了。
  季同志和江同志,是不是就是书里说的灵魂伴侣?
  贺远第一次正式和女同志约会,其实也很紧张。
  就怕表现不好,给人留下坏印象。
  看到江云深,突然就不紧张了。
  看叶珍也想和季妍书一起玩,贺远撞了撞江云深的肩膀,“你一休假就跑没影,既然遇上了,那就是缘分,反正顺路,一起去玩玩唄。”
  要不是叶珍也在,江云深会直接开口,让贺远走人。
  给了他一个淡淡的眼神。
  回头去看媳妇儿,“正好叶同志也在,要不要去赶海?”
  季妍书觉得这个提议好。
  钓鱼的工具不够,总不能让人干坐著。
  人多赶海也好玩。
  看了眼叶珍的穿著打扮,她穿著裙子和帆布鞋。
  季妍书:“会不会不方便?”
  叶珍摆摆手,“小事,到时候把鞋子脱掉好了。”
  季妍书:“那不行,可能会被贝壳割伤。”
  叶珍:“那我不走有水的地方,就凑个热闹。”
  季妍书:“行,反正就是玩儿,有没有收穫並不重要。”
  叶珍有点不好意思,“耽误你们钓鱼了。”
  “不耽误,让江云深在附近钓,我们玩自己的,我还想多捡点贝壳。”
  叶珍好奇,“海边最不缺贝壳,捡那东西有啥用?”
  要是带回老家,就当她没问。
  没见过海的孩子,可稀罕贝壳了,上次回家探亲,她就带了几个漂亮的大贝壳,大海螺,很快被家里的孩子瓜分了个乾净。
  季妍书说她想做装饰品。
  “我以前以为,海边的贝壳里都有珍珠,还想著要多捡一点,用来串项链。”
  季妍书很喜欢珍珠。
  用珍珠做的耳钉、项链、手链,她都喜欢。
  还想著以后风气开放了,穿衣风格越来越时髦,她要用珍珠做腰链搭配衣服。
  结果到了海边才知道,有珍珠的贝壳……根本捡不到!
  叶珍笑道:“实不相瞒,我以前也是这么想的。”
  季妍书:“捡不到珍珠也没事,贝壳打磨一下,也能做出好看的小玩意。”
  这年头,大傢伙的穿著打扮都很朴素,季妍书只能自娱自乐。
  但没关係,自己开心就好。
  死过一次,很多东西她已经看开,只要平安健康,平淡的小日子也可以很幸福。
  江云深认真听媳妇儿说话,把她喜欢珍珠记在了心里。
  有机会要给媳妇儿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