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了这么多喧闹的败家子,美仙苑瞬间就没有了人气,有一些贵客也觉得没意思了。
  “走了走了,去哪里玩?不是玩还是算了吧,都不是真的!回家喽~”
  “卸了妆之后,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不过这一个肥皂可是个好玩意儿,洗的可是真干净啊~”
  “哪里的玩意儿让咱也买两块,测一测家里的人是不是……”
  一边走一边往外扯,对于能够让美人变丑的东西,还是非常的有兴趣。
  邱金山不愧是首富之子,已经察觉到了香皂和肥皂的厉害之处。
  也知道这肯定是赚钱的生意,怎么可能将这赚钱的生意往外推。
  于是趁着夜色就找到了红袖,非得要和她谈一笔生意。
  红袖对于客户当然是来者不拒:“我只负责出货,至于你买多少钱无所谓。肥皂便宜,香皂贵贵。”
  “不用多说话,你有多少肥皂和香皂我都要了!”
  邱金山就是这么霸气,别的没有家里边的银子堆成山。
  “那就签订合同吧,定价:肥皂百文,香皂二两银子。”
  红袖立刻掏出小算盘,手脚麻利的打着算盘。
  在灯光下,健康的肤色,透露着红润的光泽,掏出算盘算东西的样子,别提多认真了,认真的女人最吸引人。
  邱金山一时间看愣了,尤其是他发现红袖的耳朵上还有耳洞:“你…你是个女子……”
  “女子怎么了?女子不能做生意吗?我家主公都没有说话,你可闭嘴吧你。”
  红袖翻了个白眼,真不知道男子到底有多么的自作多情。
  “我没有……”邱金山刚想反驳。
  “闭嘴,掏尾款!”红袖懒得多说话,她是坚定的事业型打工者。
  而且像邱金山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甚至什么美貌的小丫鬟之类的多的去。
  红袖只看钱不看人品,这一趟也让她感觉出自己不足之处。
  邱金山本来也没有觉得红袖怎么样,只不过是头一次遇到这种女人罢了。
  转过天清晨,香皂的铺子已经挤满了人,都是前来购买的人。
  ‘每天限五十位购买,数量不多,请尽早~’
  告示已经贴出整个香皂的铺子,人挤得更多了。
  有钱人可不希望自己落后,花钱雇人也得买到东西。
  香皂的功能更加齐全,有不少的人用香皂洗完脸之后都觉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尤其是一些年轻的大家小姐,脸上正在起痘用了这种香皂之后,就发现脸上的痘痘起的更少了。
  立刻这种香皂就被神化了,吸引了很多大家小姐纷纷的购买。
  然而首富之子邱金山,却已经订了大批的香皂和肥皂,以自家的商路,开始进行销售。
  当然是大赚特赚了,小小的香皂和肥皂能让他卖到了天价。
  由此一件事奠定了首富之子邱金山,并不是一个无药可救之辈,人家是真的能挣钱。
  有不少的人都在暗自懊悔,怎么就活生生的放过这个挣钱的机会呢?
  让邱金山这瘪犊子捡了个漏,下次可得盯准了,他们也想成为销售者,也想挣银子。
  而此时红袖已经离开了江南,总结自己在江南的过错。
  ‘太过想理所应当的成功,原来的成功全部都是依靠着主公的名望。’
  ‘成功冲昏了脑子,以为自己干什么都行了。’
  红袖叹了口气,自己太年轻了,不过吃一堑长一智,下一次自己就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了。
  内心强大的红袖,知道自己这次的成功是运气,甚至是不能算做成功。
  京城之行,第一趟不为赚钱了!
  春天过去,夏天来临。
  京城就像是一个大火笼罩,燥热不下雨,真的是太烦人了。
  尤其是太过炎热的夏天,一层层的出汗,身体渗出来的油脂令人油腻腻。
  一脸狼狈的红袖,终于带领着商队赶到了京城,这是目的地的终点。
  袁府
  大少爷袁泽兰忘记了远在南方的儿子,也不是故意的。
  实在是这段时间事情发展的太快了,京城的八卦简直是太多了。
  就是光吃皇家的瓜,都吃不过来呀。
  红袖洗漱过后前来拜见家主,主要是替自家的主公送礼。
  大少爷袁泽兰还是非常给面子,亲自接见了红袖。
  一看红袖的样子,袁泽兰还挺惊讶,也没有表现出来,只是觉得三弟是个奇葩。
  “三弟一切可好?”袁泽兰客气的询问了一下。
  “回大少爷,主公一切皆好,两位小少爷也已经会走路说话,只不过主公前段时间想为他们找寻启蒙夫子,只是地方小且偏僻,读书人……”
  红袖用一些委婉的话,将事情说了清楚。
  当然是向着自己主公说话,又不是主公的错。
  果然当听说事情经过之后,袁泽兰并没有怪罪老三。
  毕竟老三也已经尽力了,那么偏远的地方能有什么读书人?
  “老三尽力了,这件事交给我办吧。”袁泽兰想了想,正好借此机会送一批老人离开吧。
  “主公送来了礼物,还请大少爷代为转达。”红袖恭敬的送上礼单。
  大少爷身边的侍从已经接过礼单,放在大少爷的书桌上。
  红袖恭敬的告退,留下了书信,大少爷袁泽兰开始先看书信。看了一会儿就开始笑容满面。
  ‘这个贼老三,真是贼不走空啊,时时刻刻准备要东西。’
  袁泽兰真是觉得老三够搞笑的,竟然还委屈说自己不给写信,有什么可委屈的?没事写什么信?
  话是这样说,不过以后记住了要时常的来信。
  夜晚,袁太尉一脸心累的表情回到家中,就发现自己的大儿子今日异常的开心。
  “父亲,来用一用老三送来的香皂。洗的不是一般的干净,真的是很好用。”
  “老三又送东西来了?这孩子怎么这么实诚的。”
  “哈哈,确实是够实诚。要比老四强多了,老四走之后……”
  袁泽兰都不用多说话,袁太尉就已经知道他要说些什么了。
  四庶子袁辰自从走后就再也没来过信,就相当于这辈子没生过这个孩子一样。
  袁太尉确实有点伤心,但是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现在开始用香皂洗手确实很好用。
  “这东西不错呀~手留余香,不错不错~”袁太伟挺满意的,准备用香皂洗澡。
  “父亲喜欢就多留几块,我准备送点儿给其他的世家。”
  袁泽兰这么一说,其实就是在帮老三牵线搭桥。
  “家里的事你看着办吧”袁太尉真的是表示自己无心再管闲事了。
  袁泽兰表示理解,理解自己父亲的心累。
  南郡府大元县被惦记的袁斌狠狠的打了两个喷嚏。
  “肯定是有人在想我!!”
  然后袁斌双手一背,溜溜哒哒的去看如何给小猪仔嘎蛋蛋~
  第33章
  很早的时候, 祖先就懂得驯养“马牛羊猪狗鸡”等六牲获得肉食。
  饮食习惯中,牛羊毫无疑问是最贵族化的肉食,从排名上看, 牛羊在猪之上。
  老百姓最常吃的几种肉食就是鸡鸭鹅猪, 以家为单位最常养的几种肉食动物。
  至于牛羊,那就是太贵重的肉食, 只有上层的贵人们会日常食用。
  牛就更不用说了, 律法就规定:所有耕牛不允许私自杀之,否则大刑伺候。
  耕牛是重要的劳动力, 老百姓们家的牛要是私自杀的吃肉,都是不允许的事情。
  甚至在某些人眼中耕牛可要比老百姓的性命, 重要的多了。
  而这些律法管制的其实就是最底层的老百姓, 老百姓打心眼里是把耕牛重要的劳动力, 小心的伺候着牛。
  而世家大族可不缺吃的肉食, 他们会在庄子里养一些食肉的肉牛, 一旦想吃的时候就会出现摔伤‘耕牛’。
  这种事情都是心照不宣的事情,民不举, 官不究, 关键是都没有人去举报,所以就没有任何危险。
  由于对牛肉的禁食,羊肉在成为了皇家士大夫阶层的主要肉食。
  羊肉和鱼肉并列称为鲜,喜欢者是非常喜欢, 不喜欢的人是很不喜欢。
  猪又被称为豚,最底层老百姓想要获取肉食才会吃的一种肉食。
  而且猪真的是长得不好看,肥头大耳, 这种油腻的感觉,并不惹人喜欢。
  猪肉脏, 劣质,有骚气味,是不会被上层贵族们所喜欢。
  所以袁斌让下面的人盖了大型猪场,也挺让人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