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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奇幻玄幻 > 杀妖涨修为?道爷我成了 > 第 76章 地狼
  “这是……地狼?”
  沈回定睛望去,眉头微蹙。
  所谓地狼,乃是一种地煞与尸气交姌而生的妖物,喜食腐肉內臟,尤其擅长打洞。
  书上说它“形似犬而吻短,毛灰白如败絮,目白瞳赤,穴地而居”,眼前这东西每一条都对得上。
  当然,也有对不上的。
  比如书上说它昼伏夜出,群聚而居,从不单独行动。
  可眼前这只,大白天,孤零零一个蹲在坟堆里刨土,刨得旁若无人。
  沈迴转头看法明和尚,想跟对方確认一下自己的判断。
  法明和尚也正看著那东西,眉头拧成一团,表情却是一片茫然。
  那种茫然沈回很熟悉,大约就是“我亦不知此为何物”的意思。
  罢了。
  沈回收回目光,重新看向那只地狼。
  在望气术的视野里,那东西周身缠绕著一层煞气,而在那层煞气之中,还夹杂著几缕暗红色的血丝。
  他面色微沉。
  光吃腐肉,可不会有血丝。
  传闻中,这东西喜欢在將死之人的床下打洞蛰伏,等待对方咽气,然后从地下钻出来啖其尸肉。
  当然,也有等不及的。
  饿极了的地狼会直接將活人拖入地下,生生闷死。
  眼前这只头顶血丝不少,这说明它吃过的活人不止一个。
  沈回收回望气术,转头看向法明。
  法明和尚也在看他。
  两人对视了一眼,法明和尚忽然觉得后背有些发凉。
  沈回看他那个眼神,跟之前在村里让他背女娃、拿棺材板时的眼神一模一样。
  就是那种,“大师你又有用武之地了”的眼神。
  “道友,”法明和尚双手合十,语气里带著一丝警惕,“你又意欲何为?”
  沈回笑了笑,抬手指向远处刨坑的东西。
  “此乃地狼,不仅刨尸,还会害人性命。看来咱们三人今日又得为民除害了。”
  法明和尚闻言略有些犹豫:“为民除害自无不可,只是道友的意思是?”
  “在下怕它打洞跑了,所以还需大师助我一臂之力。”
  法明和尚闻言,眉头顿时一跳。
  “怎么帮?”
  沈回上下打量了和尚一眼。
  他目光从对方圆滚滚的肚皮上扫过,又落在那两条胖胳膊上,末了,满意地点了点头:
  “当一回尸体。”
  法明和尚手里的佛珠停住了,脸也白了。
  不是那种“面如土色”的套话,而是实实在在地褪了血色。
  就像是有人拿块抹布在他脸上擦了一把,把那层常年吃斋念佛养出来的红润给擦了个乾净。
  他忍不住后退了半步,油光鋥亮的脑门上沁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沈回则是指了指不远处那片乱葬岗:
  “地狼昼伏夜出,最是机警。这会儿天光大亮,它却还在此处刨食,想必是饿极了。”
  他顿了顿,看了和尚一眼:“若是你我二人直接靠近,它必定警觉。而一旦它打洞逃走,岂不就成了放虎归山?”
  “所以呢?”法明和尚的声音已经开始发颤。
  “所以便要请大师扮作尸体。”
  沈回笑了笑,那笑容在义庄灰濛濛的背景下显得分外和善:
  “贫道在大师身上画道符,掩了生人气,再往那地狼附近一扔,那畜生见了,必定捨不得跑。”
  法明和尚的嘴唇哆嗦了两下。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圆滚滚的肚子,又抬头看了看沈回那张真诚的脸,一时间竟分不清对方是在开玩笑还是说真的。
  “道友,贫僧是个出家人。”
  “我知道,正因出家人慈悲为怀,所以我才请大师出手。”
  沈回一本正经地说:“大师放心,贫道就在不远处,绝不让那畜生伤了大师一根毫毛。”
  法明和尚张了张嘴,突然发现自己跟著沈回混了这些天,竟还没学会如何拒绝这种道德绑架。
  他绝望地回头看了一眼张七。
  张七正蹲在骡车旁边,认真检查著自己的鞋底。
  他看得十分认真,从头到尾,一遍又一遍,恨不得从鞋底子上找出朵花儿来。
  法明和尚收回目光,认命般地闭上了眼睛。
  “要如何做?”
  “很简单。”
  沈回伸出手指,在法明和尚的僧袍后背画了一道符。
  “此符能隱去生人气,让地狼闻不出你是活人。”
  他一边说著,一边又在他手腕上画了一道。画完后退了两步,上下打量了一番,最后满意地点了点头。
  没有地狼会拒绝这样一顿大餐!
  毕竟能被扔在乱葬岗的,大多都是穷苦人家的尸首。
  而这类人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点——瘦的一把骨头。
  隨即沈回也不再多言,弯腰抄住法明和尚的腰,肩膀一顶,便將这胖大和尚整个人扛了起来。
  径直来到乱葬岗中央,沈回选了一处半塌的土坟,直接將肩上的法明扔在了地上。
  这是个足够显眼的位置。
  周围地势平坦,视野开阔,从地狼刨坑的方向看过来,一览无余。
  法明和尚直挺挺地躺在地上,两眼紧闭,一动不动。
  “大师,”沈回伏低身子,低声提醒,“嘴不要动。哪有死人还在念经的?”
  法明和尚的嘴唇立刻紧紧抿住。
  沈回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鼓励:“无须担心,大师您佛法高深,福泽深厚,必定能够撑到贫道出手。”
  法明和尚闻言立刻睁开眼睛:“道友,你方才可不是这么说的。”
  “大师,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
  地狼刨土的动作忽然停住了。
  它的前爪还插在土里,身体保持著半蹲的姿势,脑袋却猛地抬了起来。
  灰白色的眼球里,那两点红光猛地一缩,直直地望向一个方向。
  有人来了。
  是个身形有些单薄的年轻人,扛著一具尸体,正从那土路上慢慢走来。
  地狼没有动。
  它把脑袋搁在前爪上,眼珠子一眨不眨地盯著那具完好无损的尸体。
  砰!
  庞大的尸体被隨意地扔在了地上,激起一片浮尘。
  地狼那两粒红色的瞳仁骤然放大,像是炭火被风吹了一下,猛地躥起火苗来。
  好大一块肉!
  它在乱葬岗刨了这许久,还从来没见过这么肥硕的尸体。
  那圆滚滚的肚子里面,肯定全是油水。
  心和肝一定又大又肥,肠子也一定又粗又长,比那些乾瘪的野尸不知道好到哪里去了。
  地狼的喉咙里发出一声低低的呜咽,那是兴奋的声音。
  它等了一会儿。
  那个把尸体丟下的人还没有走。
  地狼安静地趴在坑里,只露出两只耳朵尖,耐心地等著。
  它有的是耐心。
  它知道,活人不会在这种地方待太久。
  他们很快就会离开,把这个地方还给夜晚,还给它。
  果然,那人低头给尸体整理了一下衣服,接著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脚步声渐渐远去。
  地狼又等了一会儿,確认那个人已经走远,才慢慢从土坟后面探出头来。
  空地上,那具肥大的尸体还躺在那里,一动不动。
  阳光照在它身上,衣服灰扑扑,脑袋油亮亮,像一只待宰的肥猪。
  地狼没有立刻衝过去,而是先沿著乱葬岗的边缘绕了半圈。
  每走几步就停下来,抬起头,鼻子翕动著,仔细分辨空气里的气味。
  腐肉的气味。
  泥土的气味。
  枯草的气味。
  死人的气味。
  没有活人的味道了。
  看来那个年轻人的確已经走远。